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4长证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2017-10-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30日、10月10日、10月11日发布了《关于"14长证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上调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4长证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上调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4长证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上调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4长证债"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4长证债"回售申报日为2017年10月9日、10月10日、10月11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4长证债"的回售数量为343,465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35,866,546.31元(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49,656,535张。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2017年11月20日为回售资金到账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4长证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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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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