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7-10-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0月12日,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控股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函告,就其股权质押交易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目前,盈方微电子持有公司股份211,692,576股,占公司总股本25.92%,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11,442,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9%。参与盈方微电子股权质押交易的质权人包括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无锡新晶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新晶达")。其中,盈方微电子与无锡新晶达发生一笔股票质押交易,涉及质押股数为6,000,000股。

  近日,盈方微电子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梁溪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等文件(案号:【2017】苏0213民初8230号),无锡新晶达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梁溪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盈方微电子归还借款及利息;要求对盈方微电子质押的600万股公司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要求盈方微电子承担本案诉讼费。目前,盈方微电子正会同律师积极准备证据材料并将按时前往法院参加开庭审理。

  经盈方微电子确认,其与质权人所发生的股权质押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但其质押股份若被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权质押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盈方微电子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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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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