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3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7-06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聚东、刘滨、丸山弘美、刘彩云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现将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科力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2015年6月1日,中信证券通过定向大宗交易买入公司股票8,450,000股,成交金额为179,73.15万元,成交均价为21.27元/股;2016年5月10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标的股份数变更为:12,675,000股,对应的持股成本变更为:14.18元/股;2016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一年》的议案。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标的对应由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中信证券科力远投资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由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西藏信托-浦顺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托管人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情况

  2016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一年》的议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日为2017年10月13日。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到期,鉴于2017年10月为公司三季度报告窗口期,且根据《科力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四章第一条的规定: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科力远投资1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同时,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了让公司员工能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分享公司成长收益,公司同意对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半年,存续期由2015年4月14日至2017年10月13日变更为:2015年4月14日至2018年4月12日。

  三、审议经过的程序

  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共121人,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005.8万份,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977.2万份额同意(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7.16%),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除存续期展期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半年,展期至2018年4月12日,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科力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

  在变更后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可根据市场情况在除窗口期之外的时间内提前终止,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7-07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担保情况:因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担保到期,本次为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为授信到期续保,为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为新增授信担保。截至2017年10月9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31,714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科霸")原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到期, 同时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力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新增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本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上述子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的5000 万元、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由于常德力元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于为常德力元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348号

  法定代表人:谢红雨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汽车动力电池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的生产;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的销售;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总资产:106,358.03万元

  负债:72,276.97万元

  净资产 34,081.06万元

  资产负债率:67.95%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 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数据)

  (2)公司名称: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林路8号

  法定代表人:刘一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8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电池制造、加工与销售;金属及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制品、汽车零配件、五金产品、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及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总资产:73,705.89万元

  负债:62,145.71万元

  净资产:11,560.18万元

  资产负债率: 84.31%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 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6,000 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湖南科霸、常德力元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扶持上述公司的发展,同意为其在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同意上述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被担保方湖南科霸、常德力元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湖南科霸系授信到期续保,常德力元系新增授信担保。截止2017年10月9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累计担保余额为31,714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6,000万元), 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占经审计的 2017年6月30日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0%。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且公司担保总额全部为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保,贷款期限、贷款使用完全可控,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7-06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半年,存续期由2015年4月14日至2017年10月13日变更为:2015年4月14日至2018年4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力远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张聚东、刘滨、丸山弘美、刘彩云回避表决。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银行",包括其各地分行和分支机构及其承继人和受让人)申请综合授信,如下:

  因公司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到期, 同意公司继续向该行申请合计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本公司获授9,000万元,由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获授5,000万元、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均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业务等银行业务品种,授信期限两年,业务提款期限一年。

  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力远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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