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7-10-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苏州嘉岳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嘉岳”)持有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1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苏州嘉岳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17年9月1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苏州嘉岳自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10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区间为27.27元/股至30.73元/股。

  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嘉岳出具的《苏州嘉岳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情况

  ■

  2、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苏州嘉岳在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止本公告日,苏州嘉岳的减持行为与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一致。

  3、苏州嘉岳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苏州嘉岳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苏州嘉岳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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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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