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7-10-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虹控股,股票代码:000503)自2017年5月11日开市起停牌,于2017年6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公司与国新(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成立合资公司或其他合作方式,初步拟订的交易方案有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不排除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目前,在有关各方的积极推动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正常进展中。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事项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的沟通和论证。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方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董事会九届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因此,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自停牌首日起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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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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