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7-057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10月11日下午15:30时,会议在公司102楼一会议室以现场召集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其中关联董事6人,他们分别是吕红献、叶宇昕、虞文飚、范爱军、周勇强、邓刚;非关联董事5人,他们分别是郝琳、李定清、王军、彭珏、刘志强。公司监事、董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吕红献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

  一、关于公司与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韩国翰昂系统株式会社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17-058)。

  因同一控制下而形成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17-059)。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17-060)。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及发展方向相适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无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目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7-058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和

  韩国翰昂系统株式会社共同出资设立

  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奠定公司汽车热管理系统产业在国内的领先地位。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和控股股东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机电)与韩国翰昂系统株式会社(以下简称:HANON)拟签订《关于重庆建设翰昂汽车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之中外合资合同》,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预计注册资本4.2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06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36%;建设机电以厂房土地作价1.035亿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4.64%;HANON以现金出资2.1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出资方之一建设机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此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2017年10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吕红献、叶宇昕、虞文飚、范爱军、周勇强、邓刚回避了表决,经五名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并发表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出资1.06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68%,此次投资暨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建设机电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的情形。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国资管理部门、中国商务部及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批准。

  二、出资其他方情况介绍:

  (一)出资方一:翰昂系统株式会社(HANON)

  HANON,注册资本1884906087160韩元;代表法人是Lee In Young;注册地在95 Sinilseo-ro, Daedeok-gu,Daejeon,大田市,韩国;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证号码为“306-81-24501”;种类项目为汽车零部件。

  HANON前身为美国福特汽车与韩国万都于1986年组建的汽车空调零部件公司,1996年在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2000年,伟世通继承福特汽车零部件业务并收购万都持有的股份后,持有该公司(HVCC汉拿伟世通)69.99%股份,在2013年至2014年,HVCC完成对伟世通全球汽车空调业务的整合,并收购Cooper(库博)汽车热排放业务后,韩国Hahn & Company基金及其关联方韩泰轮胎于2014年12月与伟世通达成协议,收购其其持有的HVCC全部股权,并于2015年7月完成股权交割(Hahn & Company基金持有50.5%、韩泰轮胎持有19.49%)后,公司更名为HANON Systems。

  HANON在全球19个国家拥有40个制造基地、35个分公司、和4个全球技术中心。主要专注于汽车热管理系统产业,其产品线涵盖包括空调系统、压缩机、发动机冷却系统及管路在内的热管理系统全体系;产品层次涵盖低、中、高端热管理系统全系列;产品技术涵盖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热管理系统技术全领域,是业界仅有的两家汽车热管理解决方案全系列产品供应商之一。其客户以现代、起亚、福特为主导、以及大众、通用、宝马、奥迪、雷诺等在内的国际主流主机厂,业务遍及欧洲、韩国、中国、美洲及南亚等世界各地,该公司近几年经营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

  (二)出资方二: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机电)

  建设机电,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80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华光,注册地为重庆市巴南区建设大道1号2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33556474283”,主营业务为摩托车、车用空调压缩机、汽车零部件、配件、机械产品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建设机电成立于2015年8月,前身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5年11月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向本公司协议收购建设机电100%股权,成为建设机电控股股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建设机电实际控制人。

  目前拥有一家上市公司,三家子公司及二家合资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68,542.29万元,净资产1,735.6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807.32万元,净利润-11,755.2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设立合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重庆建设翰昂汽车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合资公司。

  2、投资地点:重庆市巴南区。

  3、投资期限:合资公司的期限为50 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合资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6个月前向有关商务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4、投资各方: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韩国翰昂系统株式会社

  5、注册资本及出资形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2亿元人民币,若合资公司获取项目与事前共同确认的项目有较大差异,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调整注册资本。

  (1)HANON出资额为2.1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出资方式为现金。其中首期出资1.035亿元人民币,自合资公司成立日起12个月内缴纳,剩余出资自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24个月内缴纳。

  (2)建设股份的出资额为1.06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36%,出资方式为现金(公司自有资金),其出资期限与HANON剩余出资的期限一致。

  (3)建设机电以厂房土地作价1.035亿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4.64%。

  建设机电自合资公司成立日起12个月内将用作出资的厂房土地的所有权登记至合资公司名下完成出资,否则建设机电自出资期限(自合资公司成立日起12个月内)届满之日起的30个日历日内以现金方式足额缴纳其认缴出资。上述出资资产经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预评,资产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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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资产已于2017年6月2日抵押至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机电将按照签订的合资合同完成出资。

  除此之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6、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汽车热能管理系统,包括空调系统、压缩机、发动机冷却系统、电子组件、相关零部件以及CKD等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7、可行性分析

  中国汽车市场仍处于重要战略发展期的格局不会改变。要充分估计自主品牌面临的挑战,更要看到创新驱动、自主发展成为汽车行业发展主流的趋势不会改变;要充分估计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面临的困难,更要看到汽车产业向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方向转型发展的态势不会改变;更要看到中国汽车企业加快“走出去”的进程不会改变,这些趋势必将带来汽车零部件产业的持续技术升级,为汽车热管理系统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合作方案

  建设机电、建设股份与HANO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公平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巴南区,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

  公司计划建立变排量压缩机总装和核心零部件加工生产线,以满足客户需求;并根据后续市场项目获取情况,经双方商议决定其他产品的现地化生产能力建设事项。

  (二)出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详见本公告第三条内相关内容。

  (三)合资公司运作机构

  1、董事会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委派2名董事,HANON委派3名董事。董事长由本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HANON委派。每一名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任期4年,董事经原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监事

  公司设监事2名,本公司和HANON各委派1名。监事任期每届四年,任期届满后经原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3、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设立若干经营管理部门,采用在董事会指导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管理制度。总经理的任期为四年。除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其他每一名高管人员的任期也为四年。

  总经理、采购经理和技术经理由HANON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销售经理和生产经理(生产经理在合资公司成立后四年内先由HANON方提名)由本公司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后,于出资各方正式签署《关于重庆建设翰昂汽车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之中外合资合同》后生效。

  若本出资事项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获得中国商务部及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批准,任一方都有权以书面通知其他各方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在其他各方均收到该通知时自动终止并不再有效。

  六、违约责任

  1、违约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告知其已经违约,并要求违约方在通知后45天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如果违约方未能在上述规定的45天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守约方可采取法律途径向违约方索赔其所遭受的损失。

  2、弃权

  任何一方未能行使合同下的任何权利、权力和利益不应构成对该等权利、权力和利益之放弃,而且对任何权利、权力或利益的单独或部分放弃不应排除对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利益之行使。

  七、出资成立合资公司目的

  通过合资的方式获取变排量压缩机和空调集成技术,满足公司汽车空调产业发展所需的技术需求,以增强公司发展动力。

  八、风险识别及规避

  国内汽车市场的竞争愈加激烈,同时受新能源、无人驾驶等新技术的发展,环保法规加严带来的成本增长,以及市场需求及消费者购买能力的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导致合资公司事业计划目标实现难度增大,经营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主要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汽车行业的发展动向,强化与汽车主机厂的沟通,掌握汽车厂商技术和市场发展方向,同时加强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找准自身优势,制定更具有竞争力的市场策略;利用合资方HANON 在汽车热管理系统的技术领先优势,发展与新能源技术相适应的电动空调压缩机系统,积极应对环保法规的要求,形成合资公司新的增量;利用公司现有定排量压缩机客户资源拓展市场,实现合资公司产品销量的稳步提升。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和建设机电与HANON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是公司汽车空调业务升级发展的需要。出资三方本着公平互利原则达成合作事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建设机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7-059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将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党办组织[2016]38号)、《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党委党建[2017]1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内容如下:

  ■

  本章程修订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7-060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名称或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Chongqing Jianshe Vehicle System Co., Ltd”, 公司证券简称拟由“建摩B”变更为“建车B”, 公司证券代码200054保持不变。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名称或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2015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动,主营业务由摩托车及车用空调压缩机生产、销售变更为车用空调压缩机生产、销售。2016年度车用空调压缩机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97%。上述指标已符合《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变更公司名称》规定之因主营业务变更拟变更公司名称的条件。

  为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名称“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证券简称“建摩B”已不能准确、全面地体现公司目前实际业务特征,为准确反映公司业务实际,且易于投资者理解,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

  三、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及发展方向相适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无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目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7-061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10月11日下午,会议在公司102楼一会议室以现场召集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吕翠微,监事陶绪前、武海文、徐东霞、吴阳敏。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翠微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

  一、关于公司与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韩国翰昂系统株式会社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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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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