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2017-10-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4 月 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一、前期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一)公司于2017年9月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中支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o日增利33天"人民币保证收益型产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5)。

  公司已于2017年10月9日到期收回该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4.50%,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2,547.95元。

  二、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一)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中支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蕴通财富o日增利32天

  2. 产品代码:2171174247

  3. 币种:人民币

  4. 认购金额:人民币800万元

  5.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6. 产品期限:32天

  7. 产品成立日:2017年10月12日

  8. 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13日

  9.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20%/年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中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在该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该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9,8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一)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中支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

  富·日增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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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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