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部分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志邦厨柜”)于2017年8月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请见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7年9月1日,公司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推出的“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HF00183”,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17-029号)。公司已于2017年10月9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3,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0.64万元。

  2017年8月29日,全资子公司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购买了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推出的 “‘本利盈’系列组合投资类CA170640”,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17-027号)。子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1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1.06万元。

  本次赎回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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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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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请详见公司 2017-019 号、2017-027 号、2017-034号公告。

  三、 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一)基本说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流动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其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本次现金管理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现金管理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四、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规定,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合计20,500万元。本次赎回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为9,500万元。

  特此公告。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8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委托理财部分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日,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志邦厨柜”)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信息详见2017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7年8月29日,全资子公司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购买了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推出的“‘本利盈’系列组合投资类CA170640”,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2017-026号)。子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1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3,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2.64万元。

  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请详见公司 2017-018 号、2017-020 号、2017-029、2017-035、2017-036 号公告。

  三、 委托理财的情况说明

  (一)基本说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流动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其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本次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四、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自有资金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规定,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合计39,800万元。本次赎回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用于委托理财的自有资金本金余额为10,200万元。

  特此公告。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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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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