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7-10-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月 12 日收到公司副总顾洪钟先生的《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告知函》,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发获得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价格区间: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2、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截至本公告日,顾洪钟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顾洪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顾洪钟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4、公司将持续关注顾洪钟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顾洪钟先生《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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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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