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2017-10-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事 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 简称:中弘股份,证券代码:000979)已于2017年9月7日开市起停牌。根据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协商,本次筹划事项初步确定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持有位于三亚的资产,并初步判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8日、2017年9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涉及的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沟通和谈判工作也还在进行中,最终方案尚未确定。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将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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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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