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7-10-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经公司提交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纶科技,股票代码:002341)已于2017年9月6日开市起停牌,并根据相关要求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9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因公司未能按照计划于2017年9月29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6日、9月13日、9月20日、9月27日、9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78)、《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79)、《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81)、《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82)、《关于筹划发行方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83)。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法律核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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