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7-10-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董事长黄文谦先生通知,获悉黄文谦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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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11日,黄文谦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2,2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6%,质押给浙商证券,质押期限自2017年10月11日起,质押到期日2020年10月9日。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文谦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0,06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本次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黄文谦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8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9.26%,占公司总股本的6.77%。

  (四)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黄文谦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一)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二)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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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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