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7-15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3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15:00至2017年10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杨仁贵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合并现场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波、韦金莹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7-15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17年1-9月业绩预告情况表

  ■

  (2)2017年7-9月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自2016年下半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成为公司最主要的下属公司及智慧生态板块的重要业务组成部分。京蓝沐禾主要从事生态节水灌溉业务,创新节水技术,以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规模化、系统化等技术为手段,在农业节水领域具有一定的业务积累。京蓝沐禾并购成功直接导致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经营业绩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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