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7-05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598弄25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只补选一名董事,因此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京金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宝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一起发起设立中邦物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该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为 10亿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6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16%。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10月31日(周二)14时30分在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6598弄25号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7-053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要提交给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

  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7-054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围绕建设大型国际化综合性物流服务集团的企业总目标,借助实业与资本的“两轮驱动”,实现构建公司“六大业务板块”的良性生态圈。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联合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京金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宝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一起发起设立中邦物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中邦保险或标的公司),中邦保险采用发起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6,000万元出资,占中邦保险总股本的16%。

  (二)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议案》,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起人基本情况

  1、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温治明

  (3)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雅苑路196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经营范围:金融投资及咨询服务;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典当、担保行业的投资;对非公开交易的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融资及金融研究,企业重组、并购咨询等经营业务;实业经营;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省人民政府或省财政厅安排的重大项目投资,包括重大产业化项目、上市公司培育等项目的引导性投资,科技风险投资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等项目的开发性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项目及市政等项目的基础性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国内贸易;其他行业的投资及管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除外)

  2、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53,080.2166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3)住所: 浙江省玉环市机电工业园区

  (4)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经营范围: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 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纸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1,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3)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28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赖梅松

  (3)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志路1685号1幢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国内快递、国际快递(以上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从事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搬运装卸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机械设备租赁,销售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服装鞋帽、办公设备及用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21,725.3678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聂腾云

  (3)住所:慈溪市崇寿镇永清南路8号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租赁,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

  6、山东京金控股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李兴录

  (3)住所:济南市历下区黑虎泉北路187号世茂国际广场A座1105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粮食收购(凭许可证经营);货运代理;房屋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及制品、贵金属实物产品(不含国家专控)、矿产品、钢材、塑料制品、机电设备、汽车及汽车配件、食品(凭许可证经营)、非专控农副产品、水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化肥、煤炭、木材、粮食(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广州宝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刘武

  (3)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1号宝供大厦三楼西侧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经营范围: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鉴于标的公司尚未设立,以下相关信息均为拟申报信息,最终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1、名称:中邦物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雅苑路196号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中邦物流保险成立初期将以物流行业的保险需求为主,销售各类货物运输险、车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及意外险等产品。具体业务范围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以国家保监部门核定的范围为准)。

  6、股权结构:

  ■

  四、发起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各发起方签署《中邦物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邦保险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中邦保险承担有限责任,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中邦保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资产对中邦保险债务承担责任。

  (二)发起人应如实、及时提供为设立中邦保险所需的全部文件,并按照政府主管机关的需要签署有关文件。发起人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为中邦保险的设立工作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三)中邦保险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

  (四)中邦保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万元整。各发起人出资方式及金额如下:

  1、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16000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2、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16000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3、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16000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4、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6000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5、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16000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6、山东京金控股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10000万元人民币,占10%股份;

  7、广州宝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10000万元人民币,占10%股份。

  (五)公司正式开业运营前之前,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转让或退出公司组建工作。

  (六)筹备组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筹建的批复,应在3日内向各发起人发出缴纳股款通知书,各发起人应在收到通知书的15日内,将应缴股款汇入公司筹备组指定的银行帐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出资全部到位后,各方同意聘请有相应资质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各股东推荐1名董事,另设独立董事2名。

  监事会由11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股东各推荐1名监事,另设职工监事4名。

  (八)各发起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如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无法设立或无法达到本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其他方发起人有权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履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五、发起设立中邦保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发起设立中邦保险的目的

  公司本次拟发起设立保险公司,是公司推动实业与资本“两轮驱动”、实现构建公司“六大业务板块”良性生态圈的重要举措。公司本次发起设立中邦保险有利于优化公司的经营结构、拓宽和丰富业务领域,推进公司在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

  由于中邦保险的筹建、设立以及本公司作为出资人发起设立中邦保险等事项均需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或核准,客观上存在不被批准或核准的可能性,因此公司本项投资计划的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的筹建获批、正式运营及实现盈利均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本次投资存在短期内不能获得投资收益的风险。

  (3)其他风险

  保险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政策、市场、信用、偿付、经营等风险,标的公司成立后将组建专业的人才团队,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中邦保险的稳健经营。

  3、对公司的影响

  从业务的角度来看,保险的本质是分散风险,保险的作用是补偿风险。物流行业特别是快递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传统保险公司的产品尚缺少对快递行业的风险转移覆盖,缺少对快递公司及其业务的风险补偿。因此,快递企业联合组建专业的物流保险公司,有利于解决快递行业的经营痛点,分担、补偿快递领域的特殊风险,从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发展。

  从投资的角度来看,本次对外投资短期来说虽是资产形态转移,由现金资金转换成股权投资,发起设立的保险公司短期也尚需要市场的培育;而长期来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快递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得以分担,快递公司服务质量及运营效率均能得到较大提升,二者之间的业务协同发展将形成共赢、叠加效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7-05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补选董事一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同意提名邹建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邹建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补选邹建生先生担任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建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8年至2011年,任浙江省桐庐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2011年至2015年,任浙江陆军预备役师党委常委、后勤部部长;2015年9月,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6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邹建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7-05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10月31日(周二)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0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0月30日15:00至2017年10月31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0月2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598弄25号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中,议案 2、3、4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598弄25号8楼证券部。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10月27日下午 16: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余志强、郭林

  联系电话:021-60376669 传真:021-60376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362468

  投票简称:申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 31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0月30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 10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本登记表扫描件、复印件均有效。

  2、法人股东请在落款处盖章,自然人股东请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7 年 10月31日下午14:30召开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具体意见如下:

  ■

本版导读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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