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7-10-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5月15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东机械”)前期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购买的2017年度第132期收益凭证3,800万元已到期赎回,并收到理财收益808,931.51元。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及瑞东机械分别与中信证券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已赎回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

  (二)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

  公司、瑞东机械与上述受托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条款

  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322期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收益凭证认购协议》;瑞东机械与中信证券签订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323期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 凭证形式:实名记账式收益凭证;

  2、 发行形式:通过中信证券柜台交易系统发行;

  3、 登记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对象:中信证券2017年度第322期收益凭证定向发行至“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2017年度第323期收益凭证定向发行至“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

  5、 挂钩标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3个月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

  6、 产品收益说明:

  (1)若挂钩标的平均利率小于8%,则凭证收益率(年化)= 4.30%;

  (2)若挂钩标的平均利率大于等于8%,则凭证收益率(年化)= 4.35%。

  7、 本金保证: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8、 到期兑付金额支付:中信证券将在到期日当日内向公司及瑞东机械支付到期兑付金额,逢节假日顺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主要投资风险

  1、流动性风险: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只能在认购协议约定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中信证券柜台交易市场(或其他场所)进行转让,交易可能不活跃,导致转让需求可能无法满足。

  2、信用风险:收益凭证产品以中信证券的信用发行,为债务类收益凭证。投资人投资中信证券收益凭证承担中信证券的信用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密切关注所购理财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及满足保本要求的具体分析与说明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使用公司自有资金2,000万元,使用瑞东机械自有资金3,800万元,投资金额没有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了相应的保本承诺,属于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已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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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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