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7-06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9,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较低风险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一年以内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使用9,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5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4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的较低风险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在决议有效期内累计使用额度,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进行调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6亿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

  注:1、上述产品收益的计算已扣除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其他费用,购买上述产品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2、产品1为保证收益型产品,产品到期,银行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和约定的产品收益。

  3、产品2为较低风险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经银行内部评级,评级结果为较低风险产品(3R)。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理财投资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预期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实际现金资产向客户进行分配。但理财产品将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种发行主体进行追偿,所追偿的全部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

  四、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较低风险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截至2017年10月13日,含本次委托理财在内,公司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21,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7,0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4,0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7-064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40,000,000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 一年以内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使用4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使用不超过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内容详见2017年2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7-00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17-010)。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受托方为中国银行,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

  注:(一)上述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

  挂钩指标:澳元兑美元即期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澳元兑美元汇率的报价。

  基准值:为2017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14:00彭博“BFIX”版面发布的AUD/USD定盘价。

  观察期/观察时点:为2017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15:00至2018年1月9日北京时间14:00。

  产品1:(1)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曾经大于或等于基准值加0.0190,则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4.30%;

  (2)观察期内,挂钩指标始终小于基准值加0.0190,则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3.30%,该收益率即为保底收益率。

  产品2:(1)观察期内,挂钩指标始终小于基准值加0.0190,则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4.30%;

  (2)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曾经大于或等于基准值加0.0190,则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3.30%,该收益率即为保底收益率。

  (二)上述产品收益的计算已扣除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其他费用,购买上述产品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四、敏感性分析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截至2017年10月13日,含本次委托理财在内,公司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21,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7,0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4,0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7-06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0 月 13日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关于变更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之一韩松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泰证券决定授权林琳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韩松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之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林琳女士、马国庆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附件:林琳女士简历

  林琳女士,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CFA,注册会计师,山东大学经济学硕士,拥有8年投资银行业务从业经历。从业期间负责或参与多个股票发行和并购重组项目。

本版导读

2017-10-1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