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其中董事周柏根先生、白涛先生、李忠智先生、王红波先生、郭美珍女士、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上述9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发起设立“中邦物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此名称为预审核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邦保险”或“保险公司”),推进公司在金融领域的布局,实现产业合作升级。中邦保险采取发起式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相关发起人以现金出资方式认购中邦保险100%股份。韵达股份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人民币16,000万元,认购中邦保险16%股份,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和处理中邦保险筹建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协议。

  鉴于本议案拟投资金额为16,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

  公司联合韵达速递物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香港”)拟在天津自贸区注册“安诺韵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此名称为预审核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其中公司持股75%,韵达香港持股25%。

  鉴于本议案拟投资金额为3,000万美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背景概述

  1、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韵达股份”)为深入推进公司战略落地,通过布局金融业务协助打造快递航母,公司拟发起设立“中邦物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此名称为预审核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邦保险”),推进公司在金融领域的布局,实现产业合作升级。中邦保险采取发起式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相关发起人以现金出资方式认购中邦保险100%股份。韵达股份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人民币16,000万元,认购中邦保险16%股份。

  除韵达股份进行投资外,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京金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宝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一起拟参与本次投资。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投资总金额为16,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相关交易方

  1、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雅苑路196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温治明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融投资及咨询服务;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典当、担保行业的投资;对非公开交易的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融资及金融研究,企业重组、并购咨询等经营业务;实业经营;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省人民政府或省财政厅安排的重大项目投资,包括重大产业化项目、上市公司培育等项目的引导性投资,科技风险投资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等项目的开发性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项目及市政等项目的基础性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国内贸易;其他行业的投资及管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除外)

  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机电工业园区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注册资本:153,080.216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纸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28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注册资本:5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志路1685号1幢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赖梅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主营业务:国内快递、国际快递(以上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从事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搬运装卸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机械设备租赁,销售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服装鞋帽、办公设备及用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山东京金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山东京金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黑虎泉北路187号世茂国际广场A座1105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兴录

  注册资本:7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粮食收购(凭许可证经营);货运代理;房屋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及制品、贵金属实物产品(不含国家专控)、矿产品、钢材、塑料制品、机电设备、汽车及汽车配件、食品(凭许可证经营)、非专控农副产品、水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化肥、煤炭、木材、粮食(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京金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6、广州宝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州宝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1号宝供大厦三楼西侧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武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州宝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拟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鉴于标的公司尚未设立,以下相关信息均为拟申报信息,最终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1、名称:中邦物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雅苑路196号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中邦物流保险成立初期将以物流行业的保险需求为主,销售各类货物运输险、车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及意外险等产品。具体业务范围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以国家保监部门核定的范围为准)。

  6、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整。各发起人出资方式及金额如下:

  ■

  四、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各发起方签署《中邦物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邦保险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中邦保险承担有限责任,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中邦保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资产对中邦保险债务承担责任。

  (二)发起人应如实、及时提供为设立中邦保险所需的全部文件,并按照政府主管机关的需要签署有关文件。发起人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为中邦保险的设立工作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三)中邦保险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

  (四)中邦保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万元整。各发起人出资方式及金额如下:

  1、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16,000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2、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16,000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3、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16,000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4、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6,000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5、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16,000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6、山东京金控股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10,000万元人民币,占10%股份;

  7、广州宝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10,000万元人民币,占10%股份。

  (五)公司正式开业运营前,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转让或退出公司组建工作。

  (六)筹备组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筹建的批复,应在3日内向各发起人发出缴纳股款通知书,各发起人应在收到通知书的15日内,将应缴股款汇入公司筹备组指定的银行帐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出资全部到位后,各方同意聘请有相应资质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各股东推荐1名董事,另设独立董事2名。

  监事会由11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股东各推荐1名监事,另设职工监事4名。

  (八)各发起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如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无法设立或无法达到本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其他方发起人有权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履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是持续推进“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探索发展新业务的重要举措,通过在物流金融领域的布局,既有利于整合行业资源、协同快递核心主业发展,进一步实现公司的产业扩张和生态整合,又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保险的本质是分散风险,保险的作用是补偿风险。物流行业,特别是快递行业发展迅速,传统的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缺少对快递行业的风险转移覆盖,缺少对快递公司、快递业务的风险补偿。因此,通过发起设立保险公司,深度结合快递、物流行业特点,可以有针对性开发特色保险产品,服务于快递主业,有利于分担、补偿快递领域的特殊风险,有利于本公司快递、物流行业的更好发展。

  对本公司而言,一方面,本次投资短期是资产形态转移,由现金资产转换成股权投资,通过对保险公司的市场培育及与快递行业等的协同发展,公司将逐渐获得更多投资收益;另一方面,随着保险业务与快递主业的协同发展,快递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得以分担,公司将获得更好、更加稳健的发展前景,最终形成共赢、叠加效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现金流良好,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将增加一定财务风险。公司本次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2、发起设立保险公司尚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的审批,该事项的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的设立未获批准及公司未获得保险公司发起人资格的风险)。

  3、保险公司的筹建获批、正式运营及收入实现需要一定的周期,存在短期内不能获得投资收益的风险。

  4、保险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会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偿付风险、系统性经营风险等,中邦保险成立后将组建人才团队,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中邦保险的稳健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背景概述

  1、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持续推进“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深耕快递核心主业,通过布局金融业务协助打造快递航母,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公司”)联合韵达速递物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香港”)拟在天津自贸区注册“安诺韵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此名称为预审核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安诺韵”),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其中韵达股份持股75%,韵达香港持股25%。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投资总金额为3,000万美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相关交易方

  韵达速递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韵达速递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广东道17号海港城环球金融中心南座13A楼5-15室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2日

  注册资本:300万港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韵达速递物流(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鉴于标的公司尚未设立,以下相关信息均为拟申报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1、名称:安诺韵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

  4、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

  6、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各发起人出资方式及金额如下:

  ■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是持续推进“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探索发展新业务的重要举措,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注入活力和竞争力,以多样化的产品及服务打通上下游、拓展产业链,构建以快递为核心的生态圈。

  通过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布局,既有利于整合行业资源、协同快递核心主业发展,进一步实现公司的产业扩张和生态整合的目标,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盈利空间,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运营风险,融资业务可能产生坏账。将通过不断完善风控手段和流程,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使得整体风险可控。

  2、监管风险,随着监管升级,未来对金融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通过产品和流程优化、人才引进等措施打造竞争力,适应监管要求。

  3、审批风险,本次拟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尚需向国家商务部备案通过后生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知,获悉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上质押股份并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之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87,552,4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48%。本次合计质押3,292,7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0.48%,占公司总股本的0.27%;除本次质押外,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质押126,104,57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为129,397,27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8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3%。

  二、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21ZA0020号),经审计的2016年度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货运”)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为115,307.09万元,高于2016年度业绩承诺金额113,039万元,完成率102.01%。本公司置入资产2016年度的业绩达到补偿义务人的承诺数,交易对方对韵达货运2016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本次重组后,韵达货运预期运营状况良好且持续发展,如未来发生盈利能力下降情形,导致盈利补偿期内未达到承诺数,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在预期触发股份补偿义务时,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其可按时依约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并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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