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4 来源: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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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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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4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部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

  场内份额持有期规则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2017年9月26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系统处理逻辑调整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17〕131号),中登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起调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的场内份额过户日期登记规则,根据其最新的业务规则,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以中登公司为注册登记机构的下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场内份额持有期规则于2017年9月29日起做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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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登公司调整内容

  自2017年9月29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场内份额(登记在投资者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场内份额”)开始记录原始过户日期,办理跨市场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内转场外、场外转场内,下同)的份额继承过户日期。9月29日当日场内相关业务过户登记处理完毕后,全部场内份额(包括以往未记录原始过户日期的份额以及当日过户的份额)过户日期统一登记为2017年9月29日。9月29日当日发起的跨市场转托管申请,转托管成功后份额过户日期统一登记为2017年9月29日。

  投资者份额的具体注册登记日期记录以中登系统记录为准。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调整事项以中登公司的规定为准。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等对适用基金的相关业务进行调整或发布新的业务规则、指引等,从其最新规定。

  2、本公告仅对调整旗下部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场内份额持有期规则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有关事宜。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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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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