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2017-10-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金祥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并发布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对王金祥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金祥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17年7月13日至2018年1月12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6,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详见2017年6月21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王金祥先生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自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10月13日期间,王金祥先生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

  公司将继续关注王金祥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王金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王金祥先生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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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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