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7-057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直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3、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上午9:00 在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707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5、本次会议由曹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7-058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上午在皖新传媒大厦7楼707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9日以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大文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7-05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2016年10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17年10月14日,授权已到期。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该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9,204,7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91.3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952,973.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9,047,017.5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6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6]第4534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且满足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亿元(含6.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此次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投资决策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措施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风险可控。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为主,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严格执行投资实施程序: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3、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现金管理损益情况。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皖新传媒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金证券对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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