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9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艾立华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益阳华盛电容器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0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四川雅安艾华

  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当前公司经营战略和后续经营计划,为优化业务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注销处置,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清算注销的具体事宜。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3767277152G

  公司注册地址:雅安市生态科技工业园区

  公司注册资本:131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艾立华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3日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铝箔,腐蚀箔等电子材料(涉及前置许可的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财务状况:截止 2016年12月31日,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033.58万元,净资产为4,685.61万元,营业收入5,025.39万元,净利润-965.92万元;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为4,946.58万元,净资产为4,598.6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7.00万元。

  二 、 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说明

  鉴于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已停产,相关业务已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近一年半已无实际经营行为。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决定对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处置。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现因其相关业务已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清算注销对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清算注销完成后,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和盈利水平无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益阳华盛电容器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益阳华盛电容器有限公司的议案》,拟将益阳华盛电容器有限公司相关业务转入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注销益阳华盛电容器有限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清算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全资子公司益阳华盛电容器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设立登记时间:2014年9月30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394223636Q

  3、注册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龙岭工业园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艾立华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铝电解电容器、铝箔的生产与销售;电子材料的销售;生产电容器的设备制造。

  8、财务情况:截止 2016年12月31日,益阳华盛电容器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43.50万元,净资产为267.75万元,营业收入5,965.81万元,净利润-337.99万元;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636.80万元,净资产为934.86万元,营业收入3,504.27万元,净利润667.11万元。

  二、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公司生产管理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益阳华盛电容器有限公司。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1、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不会使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2、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其他

  1、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上述全资子公司办理注销后,其相关业务转入本公司、债权债务及人员由本公司承继。

  3、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74元,共计募集资金1,03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9,334,615.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7,665,384.9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5]第10033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交通银行益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文于2017年4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已将“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理财及存款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账号18496001040002528,账户已无余额且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其进行销户。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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