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147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签署的《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于2017年4月20日到期。经各方协商,于2017年4月19日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在该协议有效期内,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20亿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新增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25亿元,公司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1.5%的费率向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担保费。本协议自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即2017年5月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披露的2017-048、051、052号临时公告,2017年5月4日披露的2017-065号临时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一)提供借款情况:

  在上述协议项下,截至2017年8月31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0元。

  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公司新增借款20,000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20,000万元。

  (二)提供担保情况:

  在上述协议项下,截至2017年9月30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39,878.65万元,较2017年8月31日的担保余额无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146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

  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雷鹏先生因个人住房需求购买公司商品房。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关联自然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雷鹏先生参与了公司“蓝色共享”房地产跟投合伙项目投资(具体详见公司2017-107号临时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关联自然人共计投资420万元。除该事项以外,上市公司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小英女士、雷鹏先生分别购买了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海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成都“长岛国际社区”项目商品房各一套,共计354.93万元;公司关联自然人常珩女士购买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市江宇海汇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天津“雍锦香颂”项目商品房一套,共计104.07万元。上述人员已与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易条款支付了购房款项。

  王小英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常珩女士为公司监事、雷鹏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人员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关联自然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雷鹏先生参与了公司“蓝色共享”房地产跟投合伙项目投资。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关联自然人共计投资420万元。除该事项以外,上市公司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王小英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常珩女士为公司监事、雷鹏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人员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王小英女士:女,中国国籍,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常 珩女士:女,中国国籍,现任本公司监事。

  3、雷 鹏先生:男,中国国籍,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人员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上述关联自然人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方面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

  商品房一、二预计2020年6月20日交付,商品房三预计2018年12月31日前交付。

  (二)关联交易的作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与公司销售给其他普通购房者的定价原则一致,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自然人已与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与普通购房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约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符合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历史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经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自然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雷鹏先生参与了公司“蓝色共享”房地产跟投合伙项目投资。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关联自然人共计投资420万元,其中王小英女士投资210万元、常珩女士投资140万元、雷鹏先生投资70万元。除该事项以外,上市公司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148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新增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9月,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情况如下:

  1、公司下属全资公司青岛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收购青岛庚辰黄岛汽车产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取得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牡丹江路北、团结路西两宗地块,交易总对价为1.70亿元。地块一的宗地面积约为19.92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住比为2:8,容积率2.0,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地块二的宗地面积约为30.08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50不低于0.90,使用年限50年,公司目前正在推进该地块的调规变性工作。目前本公司已取得该项目100%的权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收购成都远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取得位于成都高新区高朋西路西侧、丽都路东侧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权,交易总对价约为7.37亿元。本项目的宗地面积约为28.04亩,容积率3.0,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目前本公司已取得该项目100%的权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公司下属全资公司苏州蓝光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收购南通富盛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取得位于如皋市如城镇太平村6组,东风村1、10组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权,交易总对价约为3.29亿元。本项目的宗地面积约为100.22亩,容积率小于2.31,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使用年限为商业40年、居住70年。本公司已取得该项目100%的权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竞得南昌市DAFJ2017023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南昌市高新区规划路以东、新月路以南、麻中大道以西、文苑路以北,土地面积约为52.07亩,容积率大于1小于等于2.0,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该地块成交总额约为3.75亿元,本公司拥有该项目100%的权益。

  5、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温州置信蓝光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嵊州市国土资源局竞得嵊州市城南新区B2017-22号、B2017-23号、R/B2017-24号、R/B2017-25号四宗地块,共计183.44亩,成交总价为6.19亿元,本公司拥有该项目60%的权益。

  B2017-22号地块位于嵊州市芷湘路以东、领带园二路以南、澄昌路以西,土地面积约为35.65亩,容积率1.50-2.70(地上建筑最高容积率1.10,地下空间最高容积率1.60),土地用途为商业,使用年限40年,成交价为0.98亿元。

  B2017-23号地块位于嵊州市领带园二路以南、高杨路以西,土地面积约为24.75亩,容积率1.50-1.80(地上建筑最高容积率1.00,地下空间最高容积率0.80),土地用途为商业,使用年限40年,成交价为0.53亿元。

  R/B2017-24号地块位于嵊州市澄昌路以东、领带园二路以南,土地面积约为55.11亩,容积率1.00-5.23(地上建筑最高容积率3.73,地下空间最高容积率1.50),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成交价为2.55亿元。

  R/B2017-25号地块位于嵊州市澄昌路以东、高杨路以西、丹桂路以北,土地面积约为67.93亩,容积率1.00-3.00(地上建筑最高容积率1.50,地下空间最高容积率1.50),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成交价为2.13亿元。

  上述项目,未来可能因股权转让、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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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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