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7-10-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披露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监事漆建中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3,750股,占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的比例为 25%, 减持价格区间为18-20元/股;

  公司副总经理韦一明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000股,占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的比例为24.3%, 减持价格区间为10-25元/股。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副总经理韦一明先生与公司监事漆建中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副总经理韦一明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8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公司监事漆建中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4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副总经理韦一明先生与公司监事漆建中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过半,公司对此披露进展公告。

  2.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依照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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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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