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2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7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各位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下午15:00至2017年10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0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3、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宏杰、吴胜峰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邮编:610041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3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以传真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郭宏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鸿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鸿女士的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四日

  附: 王鸿女士简历:

  王鸿,女,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管理学博士。2008年6月至2014年6月,在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任职;2014年6月至2017年9月在海南农垦系统工作,任海南农垦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王鸿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鸿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鸿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鸿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鸿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电子信箱:DB000509@163.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F

  邮编:610041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4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华塑控股,代码:000509)自2017年7月18日开市起停牌。后经公司确认,上述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1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于7月18日、8月1日、8月16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号)、《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号)。

  2017年9月14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号)。

  上述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并按要求履行了继续停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原计划在2017年10月18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现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方案。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将在2017年10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9月30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号)。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购买资产及出售资产。2017年9月27日,公司分别与购买资产交易对手方、出售资产交易对手方签署了关于本交易的框架协议,但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各项工作。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1)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情况表:

  ■

  (2)第三季度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公司贸易业务板块实现盈利,建材业务板块因破产未纳入合并范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对经营情况初步测算做出,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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