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的补充公告

2017-10-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北京利尔,证券代码:002392)自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2017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后,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0月12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现就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补充公告如下:

  一、控制权转让方基本情况

  1、赵继增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持有公司股份287,183,872股,占公司总股本24.12%。

  2、赵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赵继增先生之子,为赵继增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股份8,027,166股,占公司总股本0.67%。

  赵继增父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5,211,038股,占公司总股本24.80%。

  二、控制权转让方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继增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人以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贵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除贵公司或贵公司附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贵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股份锁定承诺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发起人股东赵继增对所持股份做出的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限售期限:2010年4月23日-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该事项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控制权转让双方仍在就交易的相关条款进行谈判,具体方案尚未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继增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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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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