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17-104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日期、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下午3:00至2017年10月13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618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剑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751,853,9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22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751,413,1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18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4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4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4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1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孙亦涛律师、欧世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804,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477%;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0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52,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7%;反对4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64%;反对4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12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孙亦涛律师、欧世杰律师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17-105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基本持平√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

  注1:公司2016年12月31日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重组后合并数据。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1,055,597,987股计算。

  注2:上表中重组前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为上市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数据,按照总股本308,918,400股计算。

  注3:上表中重组后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入资产之标的公司2016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反向收购,基本每股收益按照法律上子公司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在反向购买中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股数计算确定。因此,上表中重组后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是按照重组中向标的公司原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478,993,166股计算。

  (2)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重组前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底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盈利状况良好,使公司业绩大幅改善。

  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重组后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有:(1)随着国家监管要求的提高和产品升级换代的需要以及辐照行业加速整合,公司加速器及辐照加工业务收入继续稳步增加,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2)高新材料业务受到国家“三去一降一补”及环保要求提高的影响,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公司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和整合力度,实现了产品销量同比大幅增加,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的依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预告期经营成果的初步计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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