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10-14 来源: 作者:

  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2月13日《关于核准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85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已变更为“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双债A、双债B的基金份额已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重要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从基金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属于中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从两类份额来看,双债增强A持有人为约定收益率,表现出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双债增强B获得剩余收益,带有适当的杠杆效应,表现出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特点,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纯债型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两级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9月1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06月30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000,000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000,000元)。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4号文批复同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999)。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7年5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2000年4月至2002年3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2001年12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2007年3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2007年6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2016年3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加入招商证券,并于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在加入招商证券前,邓女士曾任Citigroup(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结算及培训工作;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6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冠雄,男,硕士研究生,22年法律从业经历。1994年8月至1997年9月在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1997年10月至1999年1月在新加坡Colin Ng & Partners任中国法律顾问。1999年2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2009年9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6年4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联办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26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National Trust Company和 Ernst & Young,1995年4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9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2016年8月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年至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丁安华,男,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硕士学位。1984年8月至1986年8月任人民交通出版社编辑;1989年10月至1992年10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1992年10月至1994年12月任招商局集团研究部主任研究员;1995年1月至1998年8月,任美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998年8月至2001年2月,任职于加拿大皇家银行;2001年3月至2009年4月,历任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企业规划部副总经理、战略研究部总经理,2004年12月至2010年4月兼任招商轮船董事,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兼任招商银行董事,2007年8月至2011年4月兼任招商证券董事;2009年5月任招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2011年10月任招商证券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2017年6月起任招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招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至今。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年2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年2月至2006年6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0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1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Oracle ERP系统实施顾问;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年12月至2011年2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年2月至2014年3月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1992年7月至1997年4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年4月至2000年1月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1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常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男,中国国籍,南京通信工程学院工学硕士,2000年11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TMT行业研究员、基金助理、交易主管;2008年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量化&保本投资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男,硕士,2002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200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原专户资产投资部)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男,硕士,1998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2001年10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年2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刘万锋,男,硕士。2005年7月加入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任财务岗,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09年7月加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局,任交易员,从事资金管理、流动性组合管理工作,2014年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助理基金经理,从事利率市场化研究,并协助基金经理进行组合管理,现任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1月14日至今)、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6月9日至今)、招商招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今)及招商招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年3月9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张婷女士,管理时间为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8月5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渺、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晓辉、交易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6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1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72只。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13718159609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18600128666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A3单元3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张伟

  3、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4、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5、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6、 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王晓琳

  7、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张宏革

  8、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9、 代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95568

  传真:(010)58092611

  联系人:穆婷

  10、 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赵姝

  11、 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施艺帆

  12、 代销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50038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任巧超

  13、 代销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0769-961122

  联系人:林培珊

  14、 代销机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066

  联系人:包静

  15、 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16、 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17、 代销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10-64818301

  传真:010-64818443

  联系人:史江蕊

  18、 代销机构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联系人:孙燕波

  19、 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20、 代销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22621866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吴琼

  21、 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22、 代销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23、 代销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24、 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25、 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26、 代销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楼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27、 代销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20515593

  联系人:刘闻川

  28、 代销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29、 代销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30、 代销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31、 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辛国政

  32、 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33、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34、 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35、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36、 代销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37、 代销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联系人:黄静

  38、 代销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39、 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40、 代销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电话:0551-62246273

  传真:0551—62207773

  联系人:陈琳琳

  41、 代销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电话:0755-83007159

  传真:0755-83007034

  联系人:吴尔晖

  42、 代销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43、 代销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44、 代销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59355941

  传真:56437030

  联系人:李微

  45、 代销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联系人:王鑫

  46、 代销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谢兰

  电话:010-88321613

  传真:010-88321763

  47、 代销机构: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 号桐城中央21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30322

  48、 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49、 代销机构: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752-2119700

  联系人:彭莲

  50、 代销机构: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电话:010-6083 3754

  传真:010-5776 2999

  51、 代销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52、 代销机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李晓伟

  电话:0755-23838076

  传真:0755-25838701

  53、 代销机构: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联系人:李天雨

  电话:021-68757102/13681957646

  54、 代销机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徐锦福

  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08058

  55、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8816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56、 代销机构: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57、 代销机构: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韩松志

  58、 代销机构: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联系人:周文婕

  59、 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60、 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61、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62、 代销机构: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400-9200-022

  传真:0755-82029055

  联系人:吴阿婷

  63、 代销机构: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刘宁

  64、 代销机构: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400-046-6788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65、 代销机构: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400-068-1176

  传真:010-56580660

  联系人:于婷婷

  66、 代销机构: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67、 代销机构: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幢11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电话:400-8888-160

  传真:010-59539866

  联系人:朱剑林

  68、 代销机构: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400-166-1188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69、 代销机构: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0629066

  联系人:刘文红

  网址:www.yingmi.cn

  70、 代销机构: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戚晓强

  网址:http://www.ncfjj.com/

  71、 代销机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金牛广场37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电话:400-999-8877

  联系人:罗曦

  网址:http://www.webank.com/

  72、 代销机构: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http://www.fundzone.cn

  73、 代销机构: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400-810-5919

  联系人:张旭

  网址:www.fengfd.com

  74、 代销机构: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400-6767-523

  联系人:戴珉微

  网址:www.zzwealth.cn

  75、 代销机构: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400-876-5716

  联系人:茅旦青

  网址:www.cmiwm.com

  76、 代销机构: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 王锋

  网址:http://fund.suning.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88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8层

  法定代表人:王磊

  电话:(010)59241188

  传真:(010)59241199

  经办律师:王明涛、李勃

  联系人:王明涛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邹俊

  电话:(0755)25471000

  传真:(0755)8266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程海良、吴钟鸣

  联系人:蔡正轩

  四、基金的名称

  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一)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基金份额的分级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两级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1、基金份额配比

  本基金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

  本基金募集设立时,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的份额配比将不超过7∶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双债增强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双债增强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在双债增强A的每次开放日(除第四个双债增强A 的开放日外),基金管理人将对双债增强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双债增强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债增强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因此,在双债增强A的单个开放日,如果双债增强A未发生赎回或者发生的净赎回份额极小,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在该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大于7∶3的情形;如果双债增强A发生的净赎回份额较多,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在该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小于7∶3的情形。

  2、双债增强A的运作

  (1)收益率

  双债增强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计算公式为:

  双债增强A的年收益率(单利)=MAX[4%,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1.3%]

  双债增强A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设定双债增强A的首次年收益率;在本基金成立后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除第四个双债增强A的开放日外),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双债增强A的年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双债增强A的本金安全或约定收益,在极端亏损的情况下,双债增强A的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足额取得约定收益乃至本金损失的风险。

  (2)开放日

  双债增强A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双债增强A的第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届满6个月之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第二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届满12个月之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以此类推。例如: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0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届满6 个月、12 个月、18 个月之日分别为2013年6月9日、2013年12月9日、2014年6月9日,以此类推。2013年6月9日为非工作日,在其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2013年6月7日,则第一次开放日为2013年6月7日。其他各个开放日的计算类同。

  (3)基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对双债增强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双债增强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债增强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双债增强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

  双债增强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基金合同第七部分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规模限制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的每个开放日,经注册登记人确认后的双债增强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双债增强B的份额余额。具体规模限制及其控制措施见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3、双债增强B的运作

  (1)双债增强B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申请。

  双债增强B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在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下,申请双债增强B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本基金在扣除双债增强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双债增强B享有,亏损以双债增强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双债增强B承担。

  4、基金份额发售

  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将分别通过各自发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5、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期届满,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双债增强A和双债增强B的份额总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并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该LOF基金的份额总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6、双债增强A和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双债增强A的开放日计算双债增强A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日分别计算双债增强A和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净值。

  (1)双债增强A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截止双债增强A的某一开放日或者双债增强B的封闭期届满日(T日),设:

  ■

  2)当T日闭市后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1.00元乘以T日双债增强A的份额余额加上T 日全部双债增强A份额应计收益之和”时,则:

  ■

  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7、双债增强A和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内,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双债增强A和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其中,双债增强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双债增强A的开放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级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1)双债增强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

  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双债增强A和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时的基金份额转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已变更为“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双债A、双债B的基金份额已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七、双债增强A的份额折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双债增强A将按以下规则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一)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双债增强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与双债增强A的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第四个双债增强A的开放日双债增强A不进行折算)。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具体计算见前述相关内容。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双债增强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双债增强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债增强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双债增强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双债增强A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双债增强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双债增强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双债增强A的份额数×双债增强A的折算比例

  双债增强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双债增强A的基金份额净值、双债增强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双债增强B的上市交易等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内,在双债增强B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将择机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双债增强B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双债增强B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双债增强B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已于2015年3月16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在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下,择机申请双债增强B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本基金将自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日起30日内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双债B基金份额于2013年11月13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于2015年3月2日终止上市。本基金完成基金转型后,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已于2015年3月16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上市交易的规则

  1、双债增强B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其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4、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 份或其整数倍;

  5、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 元人民币;

  6、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

  (五)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指双债增强B)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指双债增强B)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为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指双债增强B)的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时基金的转换

  (一)基金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有权在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前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是否在分级运作期届满后延长分级运作期及延长分级运作期的期限,具体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双债增强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双债增强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双债增强A最后一个开放日选择将其持有的双债增强A赎回,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双债增强A将被默认为转入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基金管理人将就接受双债增强A赎回申请的时间等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三)基金份额转换的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转换期,可在转换期间暂停基金相关业务办理。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双债增强A份额(或双债增强B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双债增强A(或双债增强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双债增强A(或双债增强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双债增强A(或双债增强B)的份额数×双债增强A份额(或双债增强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双债增强A 份额(或双债增强B 份额)的转换比率、双债增强A(或双债增强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30日内,本基金将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和场内的申购与赎回业务,具体日期及业务规则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份额转换的公告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时,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进行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日前30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就本基金进行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

  (3)双债增强A、双债增强B进行份额转换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2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

  十、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下转B62版)

本版导读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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