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4 来源: 作者:

  关于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第五期运作期收益

  支付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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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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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五期运作期已于2017年10月12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30天。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该运作期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化费率为0.20%,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运作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964%。该运作期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化费率为0.20%,该运作期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运作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199%。

  (2)投资者在第五期运作期的到期赎回申请将被自动发起。2017年10月13日,本基金A类和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应全部赎回款将从托管账户划出,划往该投资者预留的银行卡账户。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本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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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2月2日起对本基金申购投资限额调整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如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鉴于近期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0月16日起取消上述限制,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业务。

  (2)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根据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嘉实稳康纯债债券”)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有可能在2017年10月19日日终出现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简称:嘉实稳康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00402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6月13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17年10月19日日终,嘉实稳康纯债债券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若出现上述情况,则自2017年10月20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三、风险提示

  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4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

  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630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17年9月26日起开始募集。

  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及《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7年10月20日止。即本基金2017年10月20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 2017 年10月21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9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

  2、投 资 人 可 以 登 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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