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7-10-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不具有强制性法律约束力,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项下内容尚未开展,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将以另行签订的实际业务合同协议为准。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了适应国内外钢结构建筑市场及装配式住宅产业化的形势需要,在京津冀区域特别是雄安新区装配式产业化方面,充分发挥企业间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多赢的目标,近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乙方")与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工集团"、"甲方")经过积极沟通、友好协商,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项目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河北建工集团注册地址位于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146号,其前身为河北省建筑工程局,成立于1952年。198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局改为河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1997年,河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改制为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被批准为省级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现任法定代表人李云霄,注册资本8.15亿元,企业总资产超过百亿元,年生产能力超500亿元。

  河北建工集团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56项施工资质。其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凭资质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A级实施企业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境)外举办企业。

  河北建工集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业务合作领域

  本协议是为了就合作开发钢结构工程、装配式产业化建筑、PPP模式的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等领域或领域内资源共享而实现企业间的强强联合的市场行为,河北建工集团与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共同开发相关领域市场。

  在工程项目合作方面,乙方承诺在技术研发、新材料应用、商务报价、图纸设计、施工方案编制、钢结构制作安装、装配式制作安装等方面,给予全力配合与支持,并优先保证将乙方公司的优质资源配置到甲方项目中,包括技术、商务、加工、安装、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二)业务合作关系的组织保证

  甲乙双方指定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双方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对合作领域内的各项工作负有协调、督导职责。双方应在《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内,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在具体项目合作中,以本协议为指导,根据本协议条款所指业务范围及具体内容,进行协商洽谈,签订专项业务实施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

  (三)信息保密

  甲乙双方应对本《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及合作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除法律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外,在未获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四)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叁年,期满后由双方商定是否续约。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河北建工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发挥公司的独特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的长远发展。

  2、本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不具有强制性法律约束力,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项下内容尚未开展,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将以另行签订的实际业务合同协议为准。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推进程度,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河北建工集团与富煌钢构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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