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17-10-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新能源行业资产购买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南化工,证券代码:002226)已于2016年11月11日13:00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2日、11月18日、11月25日、12月2日、12月9日、12月16日、12月23日、12月30日、2017年1月6日、1月11日、1月18日披露了相关停牌进展公告。2017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1月25日披露了《江南化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8日、2月15日、2月22日披露了重组相关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7 年2 月10 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17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修订,同时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并根据《问询函》回复的要求对预案进行了补充及修订。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1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27日、2017年9月23日相继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鉴于新能源行业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顺利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更加准确、真实反映重组标的公司近期运营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重组审计、评估基准日及本次交易方案作出调整,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等相关要求,预计将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2017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议案》,并发布了《关于拟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停牌公告》。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15日、2017年8月22日公司相继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与重组各方经协商初步达成一致,为解决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所面临的同业竞争问题,盾安新能源拟剥离旗下的风机设备研发及制造业务,从而导致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收购的资产规模较原方案减少,交易作价随之调减比例预计将超过20%,因此构成本次方案的重大调整。鉴于以上调整事项初步确定,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江南化工,股票代码:002226)自2017 年8月25日(周五)开市起复牌,并披露了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公告。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7 年10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因筹划现金购买矿业资产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25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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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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