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17-115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6 月22日披露了《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合计持本公司股份402,680,3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82%)的公司股东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投资”),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鑫木糖”),董事谭瑞清、常以立、杨民乐,监事冯军、赵拥军及高管和奔流、申庆飞、靳三良,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250,87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3%【详见2017年6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

  2017年7月20日,公司收到申庆飞先生发来的《关于已减持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于2017年7月14日减持公司股份208,750股,其减持数量已超过个人减持计划的50%;收到靳三良先生发来的《关于已减持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于2017年7月17至2017年7月19日减持公司股份201,250股,其减持数量已达到个人减持计划的100%【详见2017年7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

  2017年7月21日,公司收到杨民乐先生发来的《关于已减持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1日减持公司股份367,000股,其减持数量已超过个人减持计划的50%;公司收到申庆飞先生发来的《关于已减持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于2017年7月20日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其减持累计数量已达到个人减持计划的100%;收到赵拥军先生发来的《关于已减持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于2017年7月20日减持公司股份10,584股,其减持数量已达到个人减持计划的100%【详见2017年7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

  2017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杨民乐先生发来的《关于已减持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7日减持公司股份204,375股,其减持累计数量已达到个人减持计划的100%;公司收到和奔流先生发来的《关于已减持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28日减持公司股份1,850,000股,其减持数量已超过个人减持计划的50%【详见2017年8月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

  2017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冯军先生发来的《关于已减持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7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9,300股,累计减持数量达到个人减持计划的48.39%;公司收到银泰投资发来的《关于已减持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9月4日减持公司股份8,689,380股,减持累计数量达到其减持计划的42.76%;公司收到豫鑫木糖发来的《关于已减持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9月21日减持公司股份 6,500,000股,减持累计数量达到其减持计划的31.9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谭瑞清先生、常以立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2017年10月13日,上述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所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之内,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上述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已减持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告知函》。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17-116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

  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9月12日,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控股子公司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钛业”)收到的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川环法德阳罚告字【2017】19号)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

  经研究决定,龙蟒钛业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向德阳市环保局提出陈述和申辩。2017年10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龙蟒钛业收到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德环罚【2017】19号)(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现将该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调查核实:2017年3月30日,德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你公司进行第二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表明,你公司外排废水中PH日均值为9.44,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6-9)。

  你公司因PH值报警器故障致使外排废水PH值超过国家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

  2、依据《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1.6.2.1因非人为因素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所致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在环保执法机关限期内主动改正,或有其他轻微情形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1.5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对你公司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陆拾柒万壹仟伍佰玖拾肆元(¥671,594.00)的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龙蟒钛业生产经营正常,本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与监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17-117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2017年8月29日《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预计: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80,000万元至190,0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注:鉴于公司2017年1-9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合并控股子公司龙蟒钛业报表,且公司去年同期2016年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48.32万元,同期可比数绝对值较小,因此公司2017年1-9月经营业绩预告变动的幅度超出50%。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主导产品钛白粉销售价格涨幅超出预期,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了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子公司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报表合并,因此公司2017年1-9月份经营业绩超出预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修正后的业绩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17年三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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