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7-10-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通讯")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签署《中航信托·天顺1742号单一资金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信托贷款合同"),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小写:3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0年,年利率为浮动利率(即起息日基准利率上浮27%,按季调整)。该笔资金仅限用于置换工行贷款及归还股东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及2017年9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年利率的议案》,同意调整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年利率为浮动利率,即起息日人民币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上浮28.1%,按季调整。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进展情况的公告》。

  二、合同的进展情况

  天津通讯与中航信托已正式签署信托贷款合同且该信托贷款合同已生效,中航信托已按照该信托贷款合同之约定向天津通讯发放信托贷款。天津通讯将根据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该笔信托贷款。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该合同的进展情况的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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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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