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7-10-14 来源: 作者:

  持股5%以上的股东汇洋企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2017年 4月 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东汇洋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洋公司”)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前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8,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6%。

  2017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汇洋公司《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通知》,通知载明:2017年5月4日,汇洋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2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与此前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

  2、汇洋企业有限公司未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其它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减持完成后,汇洋企业有限公司仍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三、备查文件

  汇洋公司《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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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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