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7-045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经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关部门确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累计收到的政府各类补助12,967,975.04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累计获得政府各类补助资金46,706,547.03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净利润的8.73%。
现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8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50万元以上明细单列)明细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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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项补助已陆续到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补助的取得会对公司2017年业绩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17-046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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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俞学锋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李知洪、梅海金、夏成才、李德军、沈致和、姜颖、蒋骁、刘颖斐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帮俊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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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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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詹曼、黄浩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