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2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2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盛涛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和指引编制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投资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公司住所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95 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547号】的同意,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并于2017年8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50万元增加至13400万元,股本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7SHA10261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现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400万元,总股本变更为134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另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浙政发[2017]32号),撤销县级临安市,设立杭州市临安区,故公司注册地址拟变更为“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

  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备案有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实际情况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实际情况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修改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于 2017 年11月14日(周二)下午 14:00-16:00 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3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金华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和指引编制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4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15:00至2017年11月14日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公司住所地的议案》;

  3、《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审议修订<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的议案》;

  8、《关于审议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其中《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公司住所地的议案》和《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11月10日下午16:3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其他:

  联系人:白剑

  联系电话:15158896771

  传真号码:0571-63755239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11306

  2、与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会期半天。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698,投票简称:wm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7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收悉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说明:

  委托股东(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附件三: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11月10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5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较为充沛。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 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其他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 况。 本次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也不属于关联交易,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额度内资金只购买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 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和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马科技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转及募投项目的进展,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其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基于上述意见,保荐机构同意万马科技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含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6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95 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547号】的同意,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并于2017年8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50万元增加至13400万元,股本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7SHA1026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较为充沛。同时,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 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 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其他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额度内资金只购买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 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和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马科技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转及募投项目的进展,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其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基于上述意见,保荐机构同意万马科技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含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 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7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17年10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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