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国科”、“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81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8.99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日(2017年10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1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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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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