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7-89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江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董事长、总经理周新波,董事、总会计师王爱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管理部经理裴仁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公司将计提的安全生产经费在当期损益核算和列报,其余路桥施工类上市公司大多在成本中核算和列报。

  为使收入成本更好的配比,计提安全生产费时计入工程施工并随完工进度结转营业成本更合理,因此需对管理费用和营业成本进行重分类调整列报并对以前年度报表追溯调整。2016年1-3季度报调整前营业成本为3,575,847,132.05元,调整额为56,167,561.66元,调整后为3,632,014,693.71元。管理费用调整前为295,236,209.01元,调整额为-56,167,561.66元,调整后为239,068,647.35元。安全生产经费问题的更正只涉及以前期间利润表“营业成本”与“管理费用”间的重分类,对资产状况、收入利润都无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86,529,867股股份,系由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在2013年4月16日转让取得,股权性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由于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填列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6,529,867股。鉴于该股东承诺履行完毕,故本报告期填列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山东博格达置业有限公司。详见2017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详见2017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本案被告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已经法院两审终审驳回。2017年9月8日,本案在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尚未一审终结。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7-9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增加注册资本5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路桥集团注册资本达到201,000万元,本公司仍持有路桥集团100%股权。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增资的议案》,同意上述增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4.法定代表人:周新波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6.成立时间:1984年8月7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48885W

  8.经营范围:起重机械设计、生产、安装、改造、维修(须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证规定范围经营);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资质证书范围内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资格证书范围内承包境外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生产、修理、技术开发、销售、租赁;筑路工程技术咨询、培训;起重机械销售及租赁;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测量、设计、咨询;承包境外公路工程的咨询、设计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路桥集团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增资的具体情况

  (一)出资方式:自筹资金对路桥集团增资。

  (二)增资内容:本公司对路桥集团增加注册资本5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路桥集团注册资本由150,000万元增加至201,000万元,本公司仍持有路桥集团100%股权。

  四、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路桥集团资本实力,增加其履约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加快业务发展,提高行业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7-93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

  (永续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超过10亿元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简称“永续债”)。路桥集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体如下:

  一、永续债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不超过10 亿元;

  2.发行期限:3+N年;

  3.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发行利率: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永续债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永续债发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永续债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延下的限制条款和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债券条款的设置、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永续债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永续债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永续债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永续债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永续债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7-9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2017年三季度末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相应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3季度末,公司累计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601.28万元,其中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20.78万元,新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880.50万元。

  二、计提减值损失的方法

  1.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年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3)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是以BT(建造—转移)经营方式形成的应收款以及垫资施工收款期超过1年的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未竣工验收项目以及已竣工验收但在合同付款期内的长期应收款,按照期末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竣工验收后存在逾期未能收回的长期应收款按照上述账龄组合的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4)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各施工项目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收入进行检查,若该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预计合同总收入,根据预计当期合同亏损提取损失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17年1-9月公司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601.28万元,共减少税前利润6601.28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7-9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1月12日15:00-2017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30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详见201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nfo.com.cn)《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拟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10日9:00—11:30,13:30—17:00 2017年11月13日9:0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三)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会议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人:管士广、李文佳

  (二)联系电话:0531-87069951

  (三)传真:0531-87069902

  (四)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30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五)邮编:250021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98

  2、投票简称:“山路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7-9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日前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增资的议案》

  为把握市场机遇,提高行业竞争力,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增加注册资本5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路桥集团注册资本达到201,000万元,公司仍持有路桥集团100%股权。具体详见201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超过10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简称“永续债”)。具体详见201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拟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7年三季度末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相应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截至2017年3季度末,公司累计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601.28万元,其中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20.78万元,新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880.5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详见201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201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有关资料,在全面了解上述议案情况后,本着客观公允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7-9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日前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超过10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简称“永续债”)。具体详见201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拟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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