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27 来源: 作者: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章卡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相关规定,本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571,353,637 (583,092,637-11,739,000)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543,035,101(407,765,288*1.3+3,744,000*8/9+19,131,510*4/9+4,992,000*2/9)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 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5.01%,主要系报告期末处于销售旺季,发货额较大,货款尚在信用期内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5.25%,主要系期初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期末到期收回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8.50%,主要系报告期孟加拉工业园一期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4)开发支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96.05%,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78.67%,主要系报告期因股份支付费用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影响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60.7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 12,900.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18.1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9)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1.83%,主要系报告期末处于销售旺季,收到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6.40%,主要系职工2016年末的工资、奖金等薪酬在报告期支付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11.71%,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2)应付股利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45.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所分配的现金股利645万元计入应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期末尚未发放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1.86%,主要系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认购款转回,相应减少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14)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16.5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5)股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0.00%,主要系报告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所致。

  (16)库存股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5.48%,主要系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认购款转回,相应减少库存股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4.88%,主要系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及《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将 2016 年5 月之后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的发生额列报于“税金及附加”项目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360.2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汇兑净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2.18%,主要系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期末期初差额较去年同期减少,补提坏账准备金相应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02.0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参股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39.4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3.62%,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4.02%,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49.1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06.85%,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股票期权行权款和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共计12,335.29万元和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净额14,500.00万元,报告期无该两项业务所致。

  (4)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12.53%,主要系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9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77名激励对象共计503.10万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上述股份解限后于2017年9月29日上市流通。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卡鹏

  2017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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