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101 公司简称:昊华能源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耿养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化较大项目分析

  ■

  2.利润表变化较大项目分析

  ■

  3.现金流量表变化较大项目分析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2017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将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是受煤炭价格同比大幅上升所致。

  公司名称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养谋

  日期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4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1至3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的要求,特公告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及1-9月经营情况如下:

  ■

  注:煤炭销量中包含煤炭贸易量。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上述数据与内容并不是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01 公司名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3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15:30时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含授权监事),监事李宏伟授权监事薛志宏代为表决,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孔翔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载于201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关于设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2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 公司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含授权董事)15人,公司董事阚兴、焦安山、王照虎因其他公务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分别委托公司董事张伟、耿养谋、关杰对本次会议所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决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耿养谋主持,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载于201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关于设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分公司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在门头沟区设立新的分公司(在京西各矿设立分站),用于承接和管理退出煤矿的人员、资产以及相关社会职能,以确保京西四矿退出期间的安全、平稳、有序。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并决定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于近期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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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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