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阳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燕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京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相比期初增加213.32%,无形资产增加864.05%,商誉增加134.22%,长期借款增加39.97%,资本公积增加34.42%,主要是由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山西华联和青岛海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导致公司部分科目余额大幅变动。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相比期初增加835.63%,是由于公司新增商业保理业务,应收保理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相比期初增加142.15%,是由于公司本期预付房租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相比期初增加1297.98%,主要为本期应收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相比期初增加327.5%,主要是由于本期投资龙德广场项目、贝壳金宝项目和完成了对华联财务增资事项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相比期初减少77%,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48.1%,主要原因为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公司不再计提营业税金。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36.32%,主要原因为上期出售了龙天陆投资、兴联顺达和海融兴达公司股权,导致本期投资收益同比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0.49%,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预付房租款增加,以及商业保理业务支付的保理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225.7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08.7%,主要是由于本期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增加配套融资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分期发行的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规模及方式应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债的发行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2017年9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Beijing Hualian Mall(Singapore) Commercial Management Pte. Ltd.向LH GOURMET L.P. 转让所持有子公司HUA XIN 3 PTE.LTD 100%的股权,转让价款2100万美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部分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已完成交割。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阳烽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10月13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 年10月25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阳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CPBL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新加坡商业公司使用5100万美元自有资金向HARVEST NET HOLDINGS PTE.LTD收购其所持有的CPBL Limited 100%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CPBL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0月13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形成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行为。

  (4)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CPBL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Beijing Hualian Mall(Singapore) Commercial Management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商业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与HARVEST NET HOLDINGS PTE.LTD. (以下简称“HARVEST NET 公司”)签署《股权买卖协议》(以下简称“买卖协议”),新加坡商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HARVEST NET HOLDINGS PTE.LTD.所持有的CPBL Limited (以下简称“CPBL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转让价款为5100万美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PBL公司持有CB Cardio Holdings Ⅱ Limited(以下简称“CCHL公司”)6.44%的股权。

  (二)审议程序

  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CPBL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HARVEST NET HOLDINGS PTE.LTD.

  企业类型:EXEMPT 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住所:133 New Bridge Road, #22-09 Chinatown Point, Singapore 059413

  成立时间: 2016年4月1日

  法定代表人:CHUA LEONG HIN

  注册号: 201608554R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控股型公司

  主要股东:YAP KA MING WILLIAM

  实际控制人:YAP KA MING WILLIAM

  HARVEST NET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亦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式

  新加坡商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100万美元购买CPBL公司100%股权。

  (二)交易标的CPBL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CPBL Limite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 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成立时间: 2015年10月14日

  授权资本:150美元

  注册号:1892921

  主要股东:HARVEST NET 公司是CPBL公司唯一的股东,持有CPBL公司100%股权,关于HARVEST NET 公司的具体介绍详见上述“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主营业务及财务数据:CPBL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主要资产为持有的CCHL公司6.44%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PBL公司总资产为5,802万美元,总负债为1,000万美元,净资产为4,802万美元。由于CPBL公司主要持有CCHL公司股权,尚未实现投资收益,故无经营性财务数据。

  CCHL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住所为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授权资本为50,000美元,其下属子公司主要从事介入性心脏手术和重症护理相关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具有出色的研发和生产能力,产品竞争力较强,具有全球化的市场布局。

  CCHL公司的主要股东为:CB Medical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50.05%的股份,Wealth Summit Ventures Limited持有10.40%的股份,CB Cardio Holdings III Limited持有9.98%的股份,CPBL公司持有6.44%的股份。

  CCHL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

  ■

  四、买卖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HARVEST NET 公司同意将持有的CPBL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新加坡商业公司。新加坡商业公司同意受让该股权。

  HARVEST NET 公司向新加坡商业公司转让股权的对价为5100万美元。股权转让价款分两笔支付:(1)新加坡商业公司已经登记注册为CPBL公司唯一的股东后,向HARVEST NET 公司支付3400万美元的股权转让款;(2)股权交割日后30天内,新加坡商业公司向HARVEST NET 公司支付剩余1700万美元的股权转让款。

  (二)合同生效日及标的股权的转移和变更登记

  本协议于签署之日起生效。新加坡商业公司登记注册为CPBL公司股东后享有股东权益。

  (三)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导致另一方董监高、员工及其关联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以实现投资收益及优化资本循环利用为目的,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为降低本次投资交易风险,买卖协议中约定在新加坡商业公司已经登记注册为CPBL公司唯一的股东后,方可向交易对手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保证及时完成标的股权的变更与登记事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加坡商业公司对CPBL公司的投资,以及CPBL公司对CCHL公司的投资均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以CPBL作为股东的CCHL公司市场竞争能力较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良好,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以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买卖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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