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6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克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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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投资业务为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公司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2015年度配股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5年5月19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配股相关议案。

  2015年6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受理公司2015年度配股申请。

  2015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3145]号),因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核2015年度配股。

  2016年1月22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公司后续将依据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决定申请恢复审核或终止审核配股事项。

  2016年5月20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2015年度配股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

  2017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配股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

  上述事项公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5月16日、5月20日、6月23日,2016年1月23日、5月21日及2017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关于云南合和承继云南红塔持有的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股东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红塔”)唯一股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合和”)为了进一步理顺其内部管理关系及产权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决定对云南红塔进行吸收合并。该吸收合并完成后,云南红塔全部资产、负债均由云南合和承继。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云)登记内注核字[2016]第9072号),云南红塔已准予注销登记。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股东完成工商登记注销的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年7月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12号),核准云南合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对云南合和依法承继公司1,374,763,407股股份(占股份总数16.77%)无异议。

  2017年7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云南红塔所持有的公司1,374,763,407股股份已全部过户登记至云南合和名下。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云南合和持有公司1,374,763,40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16.77%,其中137,476,340股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1,237,287,067股股份为首发前限售股。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公告》。

  (三)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事项

  2017年3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85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80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工作已于2017年7月13日结束。本期债券简称为“17国信0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0亿元,票面利率为4.58%。关于本期债券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7日、7月11日、7月14日、8月21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信息。

  (四)营业网点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设有51家分公司,166家证券营业部,分布于全国119个中心城市地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网点的变更情况如下:

  ■

  (五)其他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表所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购入金额、售出金额、投资收益均为2017年1-9月累计金额。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公司已在深交所互动易国信证券专网的投资者关系专区及公司官网就上述调研活动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10月26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7-06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何诚颖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就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如下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7-06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何如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17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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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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