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27 来源: 作者: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7年10 月2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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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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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场内认购利息折份额产生的计算尾差492.63元,归入基金财产。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的A类场内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安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代销机构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以下代销机构为南方安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代码:005059)的代销机构。

  从2017年10月27日起,投资人可前往以下代销机构办理该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以下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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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安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代销机构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以下代销机构为南方安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代码:005059)的代销机构。

  从2017年10月27日起,投资人可前往以下代销机构办理该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以下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细情况:

  ■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军工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安颐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中国船舶(股票代码600150)自2017年09月27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7年10月2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估值。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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