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3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汝捷1、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慧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

  (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无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汝捷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10 月19 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 2017年 10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于 2017年 10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采用信用方式。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固贷等授信业务。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10:00时在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运油气”)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现佳运油气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综合授信。

  同意公司为佳运油气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支行之间自2017年10月26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的主债权,提供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期间是指主债权发生期间。担保期间为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3年。

  该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相关规定,该项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油市太平镇桃源路802号

  3、法定代表人:钟剑

  4、注册资本:4666.6667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2日

  6、经营范围:对石油、天然气的集采输、储存提供技术服务及业务分包,仪表自动化技术服务及业务分包,石油化工技术服务、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安全、安防、环保技术咨询,井控设备维护保养;对石油天然气加工、集采输、储存及油气化工装置的运行提供操作及维修、保养服务,机械设备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钢材、机电产品、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日用百货、劳保用品的销售。环保设备设施、循环水设备设施、机电设备、管道、仪器、仪表的安装(凭资质证经营)。工业计算机控制系统设计集成及安装调试,劳务派遣及工程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和实验设室设备制造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佳运油气业务的拓展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佳运油气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佳运油气业务的快速发展,且佳运油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因此同意公司为佳运油气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支行之间自2017年10月26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的主债权,提供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期间是指主债权发生期间。担保期间为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3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主要为了满足佳运油气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且被担保对象佳运油气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为佳运油气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包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31,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4%;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8,6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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