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69 公司简称:智慧能源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承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太炎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旭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紧紧围绕“全球领先的智慧能源、智慧城市服务商”的战略愿景,紧跟市场步伐,以客户为核心,进一步稳固战略客户,并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取得了新的经营成就。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创新高,同比增速超40%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80亿元,同比增长44.11%,为历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新高,集中体现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其中能源系统营业收入10.70亿元,同比增长93.81%,电线电缆营业收入103.86亿元,同比增长42.29%,储能设备营业收入9.12亿元,同比增长35.32%。

  (2)控股产业链终端全球领先的智慧机场服务商京航安

  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航安”)是具备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施工资质的智慧机场方案解决商,拥有国内外近100个工程案例的业内领先企业,业务全面覆盖军用和民用两大市场。报告期内,公司、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集团”)与京航安实际控制人肖鹏、肖共长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分别以现金72,930万元人民币、70,070万元人民币收购京航安100%股权,公司持有京航安51%的股权,远东控股集团持有京航安49%的股权,肖鹏、肖共长向公司、远东控股集团承诺京航安2017、2018、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000万元、14,300万元、17,160万元。公司将通过借助京航安的市场资源平台与管理团队,快速拓展国内军民融合通用航空行业和一带一路机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3)6GWh新能源汽车锂电池项目开工

  在远东福斯特现有7GWh产能规划(重点布局21700型电池)基础上,公司以6GWh锂电池为中心的江苏智慧能源产业园举行开工仪式,规划用地1000余亩,将在2018年底前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自动化、智能化软包电芯及方形铝壳锂电池生产基地,公司在深耕圆柱型电池的基础之上,挺进未来多元化市场,将继续巩固和扩大公司在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的产业优势地位。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收购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股权

  2017年8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远东控股集团拟分别以现金72,930万元、70,070万元收购京航安100%股权,京航安实际控制人肖鹏、肖共长向公司、远东控股集团承诺京航安2017、2018、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000万元、14,300万元、17,160万元。京航安是具备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施工资质的智慧机场方案解决商,拥有国内外近100个工程案例的业内领先企业,业务全面覆盖军用和民用两大市场,公司通过收购京航安,将快速拓展国内军民融合通用航空行业和一带一路机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同时协同公司已开展的海外业务,借着一带一路契机更快速地布局海外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20日、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16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5)、《关于收购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3)、《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4)、《关于收购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9)。截止报告期末,京航安股权交割已完成工商变更。

  2)与三普药业有限公司的诉讼

  2017年8月,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6)青01民初370号>,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普药业有限公司起诉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三普药业有限公司对被告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17年9月,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三普药业有限公司不服前述判决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1月17日、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64)、《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9)、《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5)。

  3)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8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5)。

  4)发起设立慧村储能产业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7年8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并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西藏昱淏拟分别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和490万元,与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上海一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拟共同发起设立慧村储能产业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智慧能源储能产业领域等相关产业内优质企业或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并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7)。

  5)发起设立无锡远东国联智慧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17年8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并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西藏昱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昱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拟认缴出资人民币4,975万元与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天淏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国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无锡远东国联智慧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对智慧能源产业方向及其他领域内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20日、2017年8月8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并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4)、《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4)。

  6)选举公司董事、监事

  2017年8月,公司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选举王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匡光政先生、邵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4)。

  7)收购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2017年8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能电力”)少数股东权益,即2名股东合计持有的艾能电力30%股份(交易价格为20,853.3472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艾能电力100%的股权,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新能源规划设计、分布式发电领域的开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20日、2017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2)、《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4)。

  8)拟发行公司债券

  2017年8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2017年10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68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20日、2017年8月8日、2017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债券发行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1)、《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4)、《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15)。

  9)拟发行中期票据

  2017年8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15日、2017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8)、《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4)。

  10)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2017年6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19,352,74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0,993,462.5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17日、2017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8)、《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9)。2017年7月31日,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已发放完毕。

  11)收购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2017年7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木源华”)少数股东权益,即11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水木源华30%股份(交易价格为36,214.8677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水木源华100%的股权,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智能电网、数字化电网领域的开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9)。

  12)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2015年1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蔡道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8,311,345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2016年7月,公司向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6名配套融资认购对象发行了新增股份136,363,636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17年7月7日,上述认购的136,363,636股份解除限售并开始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3)。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日期2017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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