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75 公司简称:*ST昌鱼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士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旭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中地公司与中天宏业的诉讼纠纷

  公司子公司中地公司2016年2月,收到中国贸仲 《DH20160145商品房预售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16)中国贸仲京字第004726号】。中天宏业就与中地公司于2006年6月2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及《补充预售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向中国贸仲提出仲裁申请,并已受理,案号为DH20160145。中天宏业申请中地公司支付逾期办理物业产权证的违约金人民币693,626,384.03元、其他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暂计)及中天宏业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并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4日公告(临2016-010号)。

  中地公司就收到上述仲裁通知后,向中国贸仲提交了《DH20160145号商品房预售合同争议中地公司关于撤销或中止仲裁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0日公告(临2016-018号)。

  (二)长金投资增持计划

  公司股东长金投资于2016年9月25日提出《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以下简称“增持计划”),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3日,长金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武昌鱼股份 25,453,307股,占武昌鱼总股本的 5.00%(“前次增持”),自前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长金投资拟通过在二级市场择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25,430,500股。上述增持计划截止期限为2017年3月25日。2017年3月23日公司收到长金投资发来的《关于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增持计划的通知》,通知公司长金投资合计增持公司25,430,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2,000,000股为2017年3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一致行动人望灵取得。

  2017年3月27日,公司收到长金投资发来的《关于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施增持计划的通知》,通知公司长金投资将视后续进展对再增持2,000,000股武昌鱼股份事宜进行安排或调整,届时将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2017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2016-031号、2017-011号)

  2017年3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督促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339号,督促长金投资切实尽快履行增持承诺。

  (三)由于绿维康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不佳,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持续走低,公司于2017年6月召开经理办公会议,同意转让所持有绿维康公司51%的股权。2017年7月19日,该股权转让事宜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如不能扭亏为盈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目前公司自身的经营能力无法改变亏损的局面,公司与大股东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截至本报告日,尚未形成具体的实施措施。

  公司名称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士庆

  日期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公告编号:2017-023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秘办于2017年10月16日前采用手机短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

  (三)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国治维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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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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