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元资本”)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截止2017年10月26日收盘,深圳市上元星晖电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元星晖”)、上元资本(以下合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4,327,784股、4,510,7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838,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

  2、增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

  ■

  注:部分数据尾数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至作出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停止买卖公司的股份。

  经查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上元资本的增持行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不会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28,838,484股,占总股本的5.00%,属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刊登于 2017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本公司将继续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公司股份的增持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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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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