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10-27 来源: 作者:

  (上接B8版)

  11、节能减排及环保制度

  为强化环保管理责任,协调生产同环境的关系,把环境管理渗透在企业的生产管理中,使生产目标同环保目标相统一,经济效益同环境效益相统一。发行人制订了《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及《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包括新建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管理、制订环境保护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目标、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污染源档案建立、生产设备管理、将清洁生产纳入日常管理、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处理规定、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等。

  1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同时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准则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红豆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包括事项、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原则及决策审批程序均进行了相应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如下:单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5,000万元(不含)的关联交易由三级企业负责人审批;单次关联交易金额5,000万元(含)到1亿元(不含)的关联交易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单次关联交易金额1亿元(含)到2亿元(不含)的关联交易由总裁审批;单次关联交易金额高于2亿元(含)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但未达到5亿元(不含)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5亿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5%以上的,由股东会审议。

  13、担保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红豆集团担保管理办法》,对于集团内外企业的担保行为,发行人坚持风险可控的原则,实行严格的担保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作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办理。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为集团外第三方企业担保需经股东会100%审议通过;集团为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需经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集团子公司为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决议事项由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通过相关制度的实施,确保公司融资的合规性并降低相关操作风险。

  14、对外投资制度

  为规范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投资行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发行人制定了《红豆集团对外投资管理规定》。集团及子公司的投资行为由集团相关部门或各子公司起草投资方案,集团项目发展部负责对投资方案进行调研、论证,出具意见后向总裁报告,最后根据授权范围分别由总裁、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并在投资过程中进行监控,在投资完成后进行验收。公司的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如下:对外投资单笔在50,000万元以内的由董事会审批;超过50,000万元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20%的,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15、重大融资决策制度

  为规范融资行为,降低融资风险,发行人制定了《红豆集团融资管理制度》。对集团及下属各二、三级企业对外融资进行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融资审批权限如下:单笔授信5亿元及以下的由总裁审核,报董事会审批;5亿元以上的由股东会审批;发行债券由股东会审批。

  16、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对各子公司的管理,发行人制定了《红豆集团子公司管理办法》,各子公司的总经理由集团董事会提名,并授权经济审批权限及行政审批权限;财务负责人由集团财务部派出,并由集团财务部管理。各子公司总经理行政审批权限包括:拟定子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拟定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拟定生产销售经营计划,人员的录用和调动,拟定子公司相关部门的考核规定,签发子公司日常业务和行政文件。各子公司总经理经济审批权限包括:子公司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的审批,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审批,公司产品价格的审核,子公司职能部门、三级企业厂长以下的工资奖金方案的审核,1,000万元以下的购销合同签订。各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执行集团下发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17、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财务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8、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方面,发行人对下属公司的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有效的提高了资金运作效率;通过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将财务预算与经营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与管理。集团公司建立月、季度、年度预算执行评价与汇报制度(月度财务分析和战略评审制度),每月汇总各企业预算跟踪表,根据预算与预算执行结果的差异水平对各级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作为各级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19、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发行人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公司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应急预案制度适用于公司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预防工作包括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事故灾害事件、突发自然灾害事件以及影响公司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结合职责和业务工作,定期向管理层提出相应的预测报告。对于突发事件按照事件等级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及时披露处理结果,并建立追责和相应的奖惩制度。

  发行人负面舆情管理制度,遵循预防为先、快速反应、主动承担、以人为本、真诚沟通的原则。对可能产生负面舆情的隐患,应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当集团内发生突发事件,要迅捷处理,防止扩散,减小损失和伤害;当发生负面舆情时,第一时间与原发媒体沟通,提供相应材料,说明情况,撤稿或删除,同时联系其他转载等相关媒体撤稿或删除,防止扩散。

  发行人针对公司高管发生突发事件不能正常履职的情形,坚持内外兼顾、及时沟通、迅速调配、协同解决的原则从容应对,处理好由此引发的声誉风险及经营管理风险。一方面,针对可能存在的声誉风险,公司将遵循舆情管理的基本原则,进行有关的信息披露和舆情动态监测,适时调整应对策略,防止声誉风险的扩大及可能存在的恶意损害公司商誉的行为。另一方面,针对可能存在的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首先根据公司的授权制度召集管理层临时会议,明确代为履职的人员,稳定相关人员的情绪,保障公司及所涉部门正常经营。二是及时与该高管取得联系,查明事实,确定该突发事件的性质。三是针对公司迅速召集应急小组成员,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及发生原因、突发事件可能持续的时间、该高管不能履职对经营管理产生的影响等因素制定应对策略。四是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0、信息化及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集团信息化系统,以满足集团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需求,实现集团信息化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该制度对信息化规划、保障集团信息网络的安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公司机房管理等作了相关规定。

  21、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的企业文化建设,铸造与集团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文化,增强凝聚力,创建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激励员工成长,特制定《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本制度对企业文化的管理机构与职责、企业文化内容的实施、广告宣传的管理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2、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为保障发行人资金运作的正常运行,防止资金运转过程中出现短期资金断裂情况,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保障资金运转安全,发行人通过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对短期资金进行有效的调度组织,保障资金安全,发行人通过加强预算管理来确保短期资金应急的组织和实施,资金周转和资金运作严格根据年度、季度、月度挨近计划统筹实施,确保资金运作和调度安全可控。

  十、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发行人指定专人牵头组织并起草、编制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负责处理投资者关系、准备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公布相关信息,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先于指定的媒体。

  十一、信息披露安排

  (一)信息披露机制

  为树立、维护统一的公司形象,规范公司宣传行为,提升公司价值,建立良好有序的新闻信息发布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信息披露等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以此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公司债券投资者实现其短期融资券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1、定期披露事项

  发行人将在《证券法》规定的期间内向上交所提交并披露定期报告,同时在上交所。定期报告包含以下内容:

  (1)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是否存在违约以及未来是否存在按期偿付风险的情况说明;

  (2)涉及和可能涉及影响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诉讼事项;

  (3)已发行债券变动情况;

  (4)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2、临时披露事项

  发行人在发生以下事项时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披露临时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公布:

  (1)公司债券付息、本息兑付;

  (2)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3)作出发行新公司债券的决定;

  (4)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5)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6)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及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主体变更事项;

  (7)涉及或可能涉及的重大诉讼;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认为必须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4年、2015年、2016年度审计报告及2017年半年报。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发行人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报表进行了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完善财务审计报告的规范性,发行人变更审计机构,从2013年起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进行审计。

  发行人2014年、2015年、2016年度及2017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报表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和其他各项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投资者应当参阅其他的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4-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2、合并利润表

  表4-2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1、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4-3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于2014 年12 月31 日、2015 年12 月31 日、2016 年12月31日和2017年6月30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2017年1-6月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4-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2、母公司利润表

  表4-5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1、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4-6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一)变更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填列》、《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合并财务报表以发行人及子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 年度、2017年1-6月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2017年1-6月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7年6月,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11家,与2016年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2016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发行人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11家,与2015年未发生变化。

  表4-7 2016年1-12月发行人并表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发行人2015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5年度较201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无变更。

  (四)发行人2014年报表合并范围

  表4-8 发行人2014年并表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表4-9 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

  1、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表4-10 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额余额+期末资产总额余额)/2]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2017年1-6月的平均总资产回报率未经年化。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以经审计的2014 年12 月31 日、2015年12 月31 日、2016 年12月31日三个会计年度以及2017年1-6月的公司财务报告为基础,对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偿债能力以及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重点讨论和分析。除此之外,本公司管理层对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进行了补充分析。

  (一)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1、资产负债构成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表4-11 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1)资产总体情况

  总体而言,公司资产中流动资产占比较大。2014-2017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69.93%、66.61%、65.03%和65.72%,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30.07%、33.39%、34.97%和34.28%。公司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存货,公司非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主要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2)流动资产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构成。

  ①货币资金

  2014-2017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76,276.06 万元、498,226.00万元、689,737.42万元和801,494.7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14.38%、16.62%、18.26%和19.02%,主要为银行存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缴存的保证金存款(其中,公司三年一期保证金存款余额分别为11.45亿元、14.01亿元、20.16亿元和29.17亿元)。近来,公司货币资金不断增长。2015年末,公司银行存款35.77亿元、其他货币资金(银票保证金存款)14.01亿元;2016年末,公司银行存款48.76亿元、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法定存款准备金)20.16亿元;2017年6月末,公司银行存款50.91亿元、其他货币资金29.17亿元。

  表4-12 2014-2017年6月末货币资金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

  ②应收票据

  2014-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202,931.01万元、187,402.97万元、175,011.54万元和184,564.06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7.75%、6.25%、4.63%和4.38%。公司2014年应收票据增加较多,主要是以下原因:a、公司为节约财务费用,收到的票据未进行贴现,持有较多;b、公司为加强与外协单位的紧密合作,推行了部分供应链融资,减少了承兑的支付;c、财务公司为增加收入,持有的应收票据增加。2015年、2016年及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呈现小幅下降趋势。

  ③应收账款

  2014-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20,714.41万元、236,475.60万元、237,023.07万元和247,807.03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8.43%、7.89%、6.27%和5.88%。2014年12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比2013年末减少了2,281.84万元,共计提了12,965.07万元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足。2015年12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比2014年末增加了15,761.19万元,共计提了14,989.69万元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足。2016年12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比2015年末增加547.47万元,共计提了16,283.88万元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足。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16年末增加10,783.96万元,共计提了16,255.99万元坏账准备。 2017年6月末,应收账款中无持发行人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表4-13 发行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6月末应收帐款帐龄分析

  单位:万元、%

  ■

  表4-14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

  表4-15 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

  表 2017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

  ④预付款项

  2014-2017年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4,098.93 万元、44,050.82万元、38,673.99万元和47,709.04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1.30%、1.47%、1.02%和1.13%。

  2015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44,050.28万元(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占比95.29%,1-2 年占比2.06%,2-3年占比2.04%,3-4年占比0.30%,4-5年占比0.29%,5年以上占比0.02%)。

  表4-16 截至2015年末公司预付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

  2016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38,673.99万元(其中账龄在1 年以内占比93.90%,1-2年占比3.34%,2-3年占比0.97%,3-4年占比1.73%,4-5年占比0.05%,5年以上占比0.01%)。2016年末,预付款项中无持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表4-17 截至2016年末公司预付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

  2017年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47,709.04万元(其中账龄在1 年以内占比97.23%,1-2年占比0.91%,2-3年占比1.18%,3-4年占比0.65%,4-5年占比0.02%,5年以上占比0.01%)。2017年6月末,预付款项中无持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表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

  ⑤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2014-2017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8,828.44 万元、43,939.13 万元、49,048.57万元和52,969.6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34%、1.47%、1.30%和1.26%。公司其他应收款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基本稳定,多数是尚未收到的出口退税、产品保证金等。2014年,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13 年末减少3,616.96 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4,000 万元。2015 年,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14 年末增加35,110.69 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上海勇权投资有限公司14,657.83 万元,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11,229.09 万元,贵州红桥服饰有限公司2,500 万元,无锡源石投资有限公司1,320.85 万元,北京天爵投资有限公司1,000 万元等。2016 年,公司其他应收款较 2015 年末增加5,109.44万元,主要增加了上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7,747万元等。2017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16年末增加3,921.0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质押后其分红在中登公司未分回等所致。

  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中涉及往来占款的主要为合作单位往来款项。根据发行人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涉及往来占款等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项决策程序如下:由财务部门出具书面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或总裁审核,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定价方面,发行人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内外及当地市场交易原则及交易价格进行交易,有国家定价时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时按双方协商价格。涉及关联交易的,严格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进行审批。

  表4-18 发行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6月末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客户的往来款。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构成、形成原因、回款相关安排如下:

  ■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的主要构成、形成原因、回款相关安排如下:

  ■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的主要构成、形成原因、回款相关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的主要构成、形成原因、回款相关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表4-20 2015年底、2016年底与2017年6月底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除现有非经营性往来占款等事项外,发行人不会随意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特殊情况严格按公司财务制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发行人将严格执行前述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的有关规定,在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现有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的变动如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对相关情况进行公告。”

  ⑥存货

  2014-2017年6月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978,853.72 万元、972,169.88 万元、1,068,869.13万元和1,265,151.68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37.41%、32.43%、28.29%和30.03%,近年来发行人存货相对稳定。2017年6月末,公司存货主要是开发成本、库存商品和开发产品,在当期存货中占比分别为: 52.95%、27.39%、11.36%。

  2017年6月末,存货中占比最高的开发成本,主要是房产项目开发成本,包括房地产在建项目中已完成投资金额428,231万元、房地产板块储备项目的锡东新城地块已投资金额22,014.52万元,XDG-2016-13 号地块已投资金额46,939万元,2016G南京禄口地块已投资156,016万元,昆达二期地块已投资13,438.95万元。

  表4-21 2014年-2015年发行人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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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4-22 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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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非流动资产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构成。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2014年审计年报中将以往年度按成本法核算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上述两个科目的2014年初数进行了调整。根据这一调整口径,2014-2017年6月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146,718.75万元、276,847.93万元、562,598.82万元和677,389.5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5.61%、9.23%、14.89%和16.08%。2014年12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13年增加较多,主要是新增对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5亿元(持股1%)投资,并增加了对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0.85亿元(新增持股2%,累计持股9%)等企业的投资。2015年12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14年底增长88.68%,主要是增加对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3.00亿元(持股9.79%)、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5.34亿元(新增持股1%,累计持股2%),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0.92亿元(新增持股0.37%,累计持股9.37%)等企业的投资。

  2016年12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15年底增加285,750.89万元,主要增加了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万元(持股0.6%)、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00万元(持股11.63%)和China Minsheng Financial Holding Corporation Limited 10774.92万元(持股0.5%)、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0000万元(持股8.33%)、中信建投(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363.80万元(持股0.23%)、HUGO BOSS AG 67634万元(持股2.26%)等公司的投资,出售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曙光20号)、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曙光47号)、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曙光45号)、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曙光40号)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曙光77号)等金融资产。2017年6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16年末增加114,790.68万元,主要增加了江苏控股有限公司708.96万元(持股5.3%)、无锡华云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000万元(持股2.12%)、中感物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25万元(持股25%)、HUGO BOSS AG 32367万元(新增持股0.73%,累计持股2.99%)、易融债950万元、优易融241万元,农银二号无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50万元、江苏天汇红优医疗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万元、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6.8万元、金融衍生理财产品66891万元等的投资。

  表4-23 发行人2015年末和2016年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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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B10版)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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