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冀石平证经字第1318号公证书及(2016)冀石平证执字第161号执行证书,在执行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将对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计6501.0824万股股票进行拍卖:
股票将于2017年11月30日10时至2017年12月1日10时止进行拍卖。
以上股权均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详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的拍卖公告。
联系人:程法官
监督电话:0311-85187290 联系电话:0311-85187280
本院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西路191号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16)冀01执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