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33 公司简称:碳元科技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世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每股收益下降主要受首次公开发行股本增加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人民币

  ■

  (1)、应收票据期末数比年初增加325.45%,主要是本公司加强货款催收力度,回笼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导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比年初增加164.05%,主要是子公司碳元绿建预付材料采购款以及本公司预付的进口材料采购款增加。

  (3)、应收利息期末数是本公司本期购买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计提的应收利息,上年末无。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比年初增加714.15%,主要是本公司本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导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比年初增加180.00%,主要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梦想工场对外投资增加以及本公司购买的长期理财产品增加导致。

  (6)、在建工程期末数比年初减少41.02%,主要是本期在安装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后结转固定资产导致。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比年初减少32.91%,主要是本公司兰香路厂区绿化工程摊销导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比年初增加46.88%,主要是本期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合并抵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导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比年初减少68.58%,主要是本公司预付设备工程款项余额减少导致。

  (10)、应付票据期末数比年初减少42.66%,主要是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偿付导致。

  (11)、预收款项期末数比年初增加126.38%,主要是子公司碳元绿建预收的三恒系统款项增加导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比年初减少100.00%,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到期偿付导致。

  3.1.2 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人民币

  ■

  (1)、税金及附加:2017年前三季度比上年同期增加80.95%,主要是本期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计入税金及附加导致。

  (2)、销售费用:2017年前三季度为比上年同期增加31.81%,主要是本期销售数量增加,相应运输费用增加,以及销售人员增加相应薪酬增加导致。

  (3)、管理费用:2017年前三季度比上年同期增加30.11%,主要是1)研发投入增加;2)管理人员增加相应薪酬增加;3)本期新增上市酒会费用。

  (4)、财务费用:2017年前三季度比上年同期增加260.37%,主要是本期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导致汇兑损失增加。

  (5)、 资产减值损失:2017年前三季度比上年同期增加45.69%,主要是本期存货跌价准备金增加导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17年前三季度发生额为-245.49万元,上年同期无此项目。

  (7)、投资收益:2017年前三季度比上年同期增加213.86%,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规模大幅增加导致。

  (8)、营业外收入:2017年前三季度比上年同期减少40.28%,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减少导致。

  (9)、营业外支出:2017年前三季度比上年同期增加3537.08%,主要是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导致。

  3.1.3 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人民币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7年前三季度比上年同期减少57.36%,主要原因是本期净利润低于上年同期,且本期末存货库存大于上年同期末产品库存导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前三季度比上年同期增加1923.73%,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梦想工场对外投资增加以及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规模增加导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前三季度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净额35,000万元以及本期分红金额低于上年同期导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世中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8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3日

  至2017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以邮寄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145

  ??电话:0519-81581151

  ??传真:0519-81880575

  ??联系人:冯宁 周舸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1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自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州梦想工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想工场”)为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现拟对梦想工场增资5,000万元,由碳元科技全额认缴;

  ●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属于董事会权利行驶范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梦想工场为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其增资5,000万元,由公司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后,梦想工场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其中碳元科技持有梦想工场100%的股权。

  二、被增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346324969R

  名称:常州梦想工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7号

  法定代表人:徐世中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7日

  营业期限:2015年07月27日至2065年07月26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除金融、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服务;科技园区物业开发、管理和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本次增资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常州梦想工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此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由全体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梦想工场增资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预计对公司后续经营无不利影响。

  五、 备查文件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2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银行综合信用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出口保理、保函等贸易融资业务;远期结汇履约保障额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3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出租办公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科技”或“公司”)拟向关联方公司常州云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未电子”)出租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的部分闲置办公场地;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世中先生、陈福林女士回避对本关联交易的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向云未电子出租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的部分闲置办公场地,租赁面积共计150平方米,租赁期限: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年租赁费用28,200元。租赁合同签署后,云未电子将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租赁费用以网银转账的形式一次性付清。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PBY5C4Q

  名称:常州云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徐世中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06日

  营业期限:2017年07月0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以电子商务的方式从事电子产品、五金产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的销售;从事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未电子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世中(持股50%)和常州世竟液态金属有限公司(持股50%,以下简称“世竟金属”)。常州瀚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常州达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世竟金属90%和10%的股份。徐世中持有上述两家合伙企业各90%的股份,徐世中之妻、公司董事陈福林持有上述两家合伙企业各10%的股份。因此,云未电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

  本次租赁的资产为公司所有的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的部分闲置办公场地。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被查封或者被冻结等情形。

  (二)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往来。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租赁期限:2017年11月01日至2018年10月31日,租赁期为一年。

  租赁面积:150平方米。

  租赁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约定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以下款项合计28,200元的租赁费用以网银转账的形式一次性付清:

  1、办公场地每月租赁费用12元/月/㎡,共计人民币21,600元/年;

  2、物业费每月3元/月/㎡,共计人民币5,400元/年;

  3、电费、水费、供暖费100元/月,共计人民币1,200元/年。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办公场地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为公司带来一定收益。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徐世中先生和陈福林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议案的有关详尽资料,我们认真审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未损害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已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关联方租赁费用的定价依据系参考了周边同类型物业的市场租赁价格而确定,上述关联交易没有侵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出租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办公场地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为公司带来一定收益。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因此,保荐机构同意碳元科技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5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7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长邵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且三季度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6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扩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范围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增加国债逆回购为现金管理手段之一,即授权管理层于2017年全年在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管理层于2017年全年在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根据公司近期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现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扩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扩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范围,拟增加国债逆回购为现金管理手段之一,即授权管理层于2017年全年在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审慎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2、 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范围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7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修订后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尚需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4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9:0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7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徐世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监事邵卫东因公务未能列席此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常州梦想工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徐世中先生和陈福林女士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扩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范围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保密规定的行为。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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