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7-049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罗育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长生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晓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深圳机场《AB航站楼商业转型项目物业租赁合同》的进展情况

  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实施AB航站楼商业转型项目的全球招商,最终确定深圳市前海正宏汽车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正宏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正宏科技”)为中选承租人。2015年5月14日,本公司与正宏科技签订了《深圳机场AB航站楼商业转型项目物业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2015年8月6日本公司与正宏科技又签订了《深圳机场AB航站楼商业转型项目物业租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签发了《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AB航站楼在空置期间作为商业综合体临时改造使用的复函》,复函表示,机场片区建设发展规划近期有重大变化,国家高铁枢纽站区已初步确定选址于该地段,建议AB航站楼暂不改作商业综合体使用,建议可待该片区规划稳定后再做研究。随后,本公司相继收到正宏科技《解除租赁合同函》、《“场地”交还通知》及《“场地”紧急交还通知书》。

  收到宝安管理局复函及正宏科技来函后,本公司高度重视,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董事会一致通过授权公司经理层继续就租赁合同相关事宜与正宏科技进行协商,尽快制定合理解决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公司经理层积极与正宏科技就项目合作事宜进行协商;同时,主动沟通协调政府主管部门明确相关规划。针对正宏科技以租赁物目前状态下用于商业经营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房屋使用条件为由,指出本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并单方面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公司在与正宏科技协商中,一方面声明本公司在履行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过程中不存在违约行为,另一方面要求正宏科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补交拖欠的2016年12月和2017年1月、2月租金,并督促其履行承租物业的管理职责,同时声明本公司将保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正宏科技违约责任的权利。经过多次的协商与沟通,双方就租赁合同履行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综合评估考虑,2017年2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的议案》,该项议案于2017年3月2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后,本公司立即向正宏科技送达《关于解除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及交还“场地”的函》,鉴于正宏科技连续拖欠本公司租金达3个月,依据租赁合同第5.10条约定“乙方拖欠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超过3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自本函送达之日起解除。请正宏科技于本函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公司办理“场地”交还手续。

  本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就与正宏科技签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纠纷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并于2017年3月9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粤0306民初7116号)。

  2017年3月13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7>粤民初154号)、《举证通知书》和正宏科技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合并审理,6月完成证据交换及质证,8月8日法院选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已进场开展工作。(详细内容请参见2014年12月18日的《关于AB航站楼商业转型项目公开招商情况的公告》、2015年4月30日《关于签署的公告》、2017年1月24日《关于相关事项的临时公告》、2017年2月15日《关于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17年3月18日《重大诉讼公告》)

  2、《深圳机场航站楼商业(进境免税店)租赁合同》的进展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广州白云机场等口岸进境免税店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6]52号)的精神,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抓紧落实口岸进境免税店招标事宜的函》(深财法函[2016]3628号)的要求,公司于2016年11月启动项目立项程序,遵照公司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招标法实施招标,并于今年4月完成招标,最终确定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免公司)中选。

  本租赁合同的租赁场所位于深圳机场航站楼国际到达禁区内2R-01-01、2R-02-01号商业网点,项目总面积为377平方米,经营品类为免税店(进境),租赁期为3+2年。合同采取月保底租金或月营业额(销售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的方式,其中月保底租金单价为¥10,008.00元/平方米,月保底租金合计:¥3,773,016.00元;月营业额(销售额)提取百分比为 35%。并且,合同约定自起租之日第二个自然年度起保底租金单价按上一年度深圳机场国际旅客吞吐量增长比例的50%逐年递增(国际旅客吞吐量以国家民航局公布数据为准),租金增长幅度最高不超过10%。合同的各项条款约定了租赁场所的经营范围、费用结算、安全服务及现场经营管理、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及违约、协议终止等条件。目前,深圳机场已完成与深免公司进境免税合同签署工作并已开始收取租金,深免公司已完成店铺装修并验收完毕,将于本年度四季度正式营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事项的专项意见。本事项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详细内容请参见2017年6月9日《关于签署<深圳机场航站楼商业(进境免税店)租赁合同>的公告》)

  3、公司起诉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与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建设公司")于2010年12月签订《深圳机场航站楼扩建工程T3航站楼幕墙工程一标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417,653,667.18元。瑞华建设公司未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本公司支付工程款360,222,368.24元后停止支付。本公司作为原告于2015年7月27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深中破初字第37号),要求法院判令:①被告瑞华建设公司向本公司移交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协助完成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并支付/扣除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维修款项、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剩余款项合计29,002,683.36元。②被告瑞华建设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2017年1月17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确认我司对瑞华公司享有17,362,900元的债权。1月我司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债权债务抵销通知书》,现等待法院批复。

  4、向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

  为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公司经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水务”)协商,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向深圳水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委托贷款,期限为委托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12个月,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利息支付为每月付息一次。本次委托贷款事项经公司第七届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批准。目前公司已经签署协议,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向深圳水务提供贷款人民币20,00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2017年9月28日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5、公司将所持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股权增资至全资子公司深圳机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的事项

  为加快推进深圳机场物流板块业务整合,统筹物流业务资源,提升物流资源整体价值,公司决定将持有的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件中心”)50%股权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以最终审计数为准)增资至深圳机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物流公司”)。现代物流公司将不增加注册资本,全部计入现代物流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不涉及现金支付,本次增资完成后,现代物流公司取得快件中心50%股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所持快件中心50%股权的账面净值为60,240,263.78元。对于2016年12月31日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日之间,公司持有快件中心50%股权产生的损益,由现代物流公司享有。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目前合同签订过程中。(详细内容请参见2017年3月31日的《关于将所持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股权增资至全资子公司深圳机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的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法人代表签名:罗育德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7-047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提前十天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14: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陈金祖、陈敏生、陈繁华、徐燕、张立轩和独立董事黄亚英、沈维涛、赵波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罗育德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陈金祖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陈金祖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3人、高管4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刊登在2017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投资建设T3航站楼适应性改造项目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T3航站楼适应性改造项目的公告》。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4、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定于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请见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3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7-048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提前十天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16:0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吴悦娟、张子胜、严国红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悦娟主持,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7-05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T3航站楼适应性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投资概述

  自2013年T3航站楼投入使用以来,深圳机场航空业务量持续高速增长,2016年旅客吞吐量突破4000万人次,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日趋饱和。为支持航空业务快速可持续发展,公司即将启动卫星厅扩建项目。依据深圳机场总体规划,旅客陆侧保障功能及国际旅客保障功能仍由T3航站楼承担。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国际旅客量及未来T3+卫星厅的保障需求,经认真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投资建设T3航站楼适应性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T3航站楼适应性改造项目是对T3航站楼的各项配套设施和流程进行优化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包括:国际转国际场地、国际出发联检场地、国际转国内流程、国内转国际流程、国内出发安检场地、国内远机位出发候机厅、卫生间优化、垃圾流线优化、货运流线适应性、APM(捷运系统)站台适应性、行李系统土建部分、T3卫星厅泊位引导系统。依据可研报告,预计该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63,444万元。

  (二)项目申报情况

  该项目由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编制可研报告,于2017年3月召开可研评审并获专家评审通过。2017年1月取得深圳市宝安区发改委颁发的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我公司为项目法人。2017年7月深圳市发改委向我公司转发民航中南局通知,同意项目可研报告。

  (三)本项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投资项目为我公司在深圳机场范围内的航空主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额

  根据可研报告,T3航站楼适应性改造项目预计投资额为人民币63,444万元。

  (二)项目目标年与业务量预测指标

  本项目按照目标年2025年,吞吐量5200万人次/年,优化改造T3航站楼的各项配套设施,满足5200万人次/年的旅客吞吐量陆侧保障需求及3000万人次/年的空侧保障需求,同时承担深圳机场国际功能。

  (三)建设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通过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

  (四)建设工期

  三年,自2017年10月施工,2020年完工。

  三、投资建设本项目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建设本项目的必要性

  T3航站楼设计容量为值机、安检区域(隔离区外)保障旅客4500万人次、候机区域(隔离区内)保障旅客3000万人次。从T3航站楼投入使用以来的实际情况来看,2016年深圳机场旅客吞吐量已达到4197.14万人次,2017年旅客吞吐量生产经营目标为4402万人次,根据公司十三五规划,2020年旅客吞吐量预计可达到5488万人次,航空基础保障设施紧张将成为制约公司航空主业可持续经营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增强公司在区域市场的竞争能力,促进航空主业的快速增长,保证盈利能力的稳健成长,公司即将启动卫星厅扩建项目。依据深圳机场总体规划,卫星厅承担旅客空侧候机及中转需求,且仅具备国内功能,旅客陆侧保障功能及国际旅客保障功能仍由T3航站楼承担。因此,为有效满足日益增长的国际旅客量及未来T3+卫星厅的保障需求,必须对T3航站楼进行适应性改造。

  (二)投资建设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扩充深圳机场的航空主业保障资源,与卫星厅投资项目形成有效衔接,能够保证航空主业业务量的快速持续增长,从长期来看,促进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的稳健增长。

  2.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区域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稳固和提升市场地位,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奠定基础。

  四、存在的风险

  (一)T3航站楼尚未竣工验收,再次对其进行适应性改造,将与T3航站楼原规划建设方案不一致,对后续T3航站楼竣工验收存在潜在影响,也使资产入固存在政策障碍。针对此项风险,公司做出工作部署,将加快T3航站楼竣工验收,争取年底前完成,对于竣工验收有影响的改造项目,待竣工验收后再实施改造;同时在施工前完成现场查验确认,解决资产入固及尾款支付风险问题。

  (二)T3适应性改造属不停航施工,将会对航班运行保障、安全服务带来一定影响。为应对此项风险,公司已针对不停航施工的安全管控、服务提升、旅客体验以及现场管理等问题,制定了T3适应性改造运行方案。

  (三)T3适应性改造工期紧张,能否按期完成改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针对此项风险,公司成立了T3适应性改造现场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T3改造施工相关工作,对改造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尽可能提高项目管理效率,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五、其他

  公司将依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履行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7-051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未来扩建工程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全部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的理财产品,其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5、投资期限

  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6、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7、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品种和授权期限内,由公司经理层具体负责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和购买事宜。

  9、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1、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扩建工程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截至本披露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公司未购买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7-05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15:00至2017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1项,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2、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刊登在2017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3、特别事项说明

  议案一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4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1005室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联系人:林俊、张建伟

  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89”,投票简称为“机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 30—11: 30 和 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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